7篇合同谈判代理模板

7篇合同谈判代理模板

篇一:授 权 委 托 书 合同谈判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xx 系 xx集团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xx 同志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联系xxx工程 合同谈判事宜。有关此工程的合同文件及协议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集团公司签章后生效。

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有效.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xx 年龄:xx岁 性别:x部门:xx

职务:x身份证号码:xx

投标单位: xx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x年x月 x 日

篇二:代理商谈判须知

公司简介:天龙集团(我公司)是一家医药、健康产业为主导,跨地区、跨行业,产学研相结合、科工贸一体化的大型企业集团。我公司已经形成了集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与一体的现代化制药企业,集团化运作模式良好。销售网络辐射全国各大、中型城市,销售额逐年递增,药品供不应求。

不愿现款提货的原因:

1、商品知名度不高,质量没有保证。所以我方必须在市场上试销一段时间以后,找到合适的产品定位及主要的消费人群,逐渐形成该品牌的稳定市场,才能进一步商讨现款现货。再者,我方对于如何“定价”,也还处于摸索状态,产品定价过高或过低都会给我方带来很大的损失,而现款现货会使我方承担100%的市场风险,这显然不合理。

2、厂家信誉度。厂家的公司成立时间不久,信誉不足。双方对彼此都不是很了解,首次交易就提出现款现货,使我方难以接受,如果在今后的合作中成效良好,彼此诚信互惠,才有现款现货的可能性。

3、成本方面。如果我方同意现款现货,则后期的广告、包装、店面等高昂费用都会涌来,我方很难在短期内收回成本,甚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处于被动的状态,以至于投资款无法回笼,造成损失。

4、产品周期长。针对商品特性而言,保健品的销售周期回款周期较长,宣传费用和高昂的营销成本给公司巨大的资金流通的压力,过分强调现货现款,不利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容易流失一些有品牌、有实力、有批量、有支付能力大企业、合资、独资企业拒之门外,也将一些资金周转有困难采购经销商推了出去,把到手的生意拱手给了别的公司,对公司长期发展不利。

5、信贷方面。随着宏观调控的深化,信贷利率提高,总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资金调头难,总不能因个别“先货后款”出现问题而“因噎废食”吧。我方认为,只要严格按程序办理签订合法规范的购销合同,把风险降到受控范围。

6、市场方面。因为贵公司是刚刚建立的,可以说你们的产品是没有品牌影响力也没有产品影响力,不要说是做现款现货就是说做赊销都会遇到很多的麻烦和坎坷,同时在选择经销商的时候也会很难选择到合适的客户。新的产品不管是技术性的还是战略性的,都必须具备有市场上认可的卖点和优势。

7、对市场的实地了解。来之前,我们也已经对辽宁主要的保健品市场以及干道上的经营店及一些较大的二级批发市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具体包括了该产品及相关保健品的种类、价格、包装、产地、经营户数、销售量、销售利润及规模等,当然从中也大致掌握贵公司的产品生产成本和市场占有率的情况。有些情况还是对贵方不利的,希望贵公司慎重考虑。、

8、 如果同意了压批付款:

(1)我方会在资金回笼的时候,做到及时付款,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 (2 ) 我方会严格控制产品的价格, 尽量减少窜货现象的发生。

(3 ) 我方会充分利用自己的销售网络, 快速将厂家的产品 “消化”, 增加购货频率。

(4)我方期间会加强与贵公司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 及时向贵公司反馈市场信息。并针对整个市场的变化情况向厂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方便贵公司做出更精良的产品。

不愿按照区域大小来规定首批订货量的多少的原因

1、消费人群、消费偏好、地域差别都是未知,如果错误定位,仅仅依照肤浅的“地域大小”下定论,是很不科学的。例如,在大城市中,医药公司竞争激烈,医药产品众多,像厂商这样初出茅庐的产品就想抢占一席之地,非常困难;但是如果在小城市及县城进行销售,则同类商品的竞争较小,容易占有市场份额。 再比如:大城市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障比较齐全,且相关政府部分对于医药商品的价格、质量会提高更高的要求(即政府会采取压价,严格质量等措施),使新进市场的企业面临强大压力,而厂商要求我发方在大城市中进大批货物,使我方的销售风险及外来压力剧增,不利于展开销售。

2、如果我方能够按照市场的要求来自行决定进货量的多少则会使我方减少市场销售压力,从而可以降低囤货占仓的可能。其次,这样以来,在大城市中抢占零散的市场,开阔新兴市场,则可以使药品经营游刃有余,在小城市中也可以占有更好的口碑,在此基础上,双方可以进一步考虑进行更大的交易往来,对于你方也并没有不利之处。

3、成本问题。首批进货量过高易造成资金占用过高,引起我方资金周转问题,也会造成压货、压资金等问题,风险较大。因此压低首批进货量时必然的。

4、由于资金回笼慢,大批货被押在终端;产品单一,无法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宣销费用高,广告效率低,企业负担重,资金链形成恶性循环;高价位与经营成本形成恶性循环,高价位使消费者不敢轻易尝试;渠道维护、终端推广的费用高;等原因容易引起一次性代理消费,首批进货过多造成压货,迟迟不能进行二次、三次进货甚至引发退货问题。

5、由于第一次合作,双方处于试探阶段,在对市场进行一定的调查后,发现厂商的首批进货量的要求过高,有必要压低首批进货量,以保证自己企业付了钱,不会因为企业承诺不能兑现的原因而失利。

6、规定了首批进货量,如果进的多,卖不出去也是压库存,压资金,商家还要投入广告费、租场地、招聘人员,会浪费了大量的资金,给我方造成资金周转不灵。

7、按区域大小规定,根据我方已经对市场比较详细的调查,每个地方的消费水平、消费偏好的不同,则会对销售额会有一定的影响。如果仅仅只是想到按区域大小来确定进货量,必然会给我们的产品销售带来一定的风险,同时不利于产品知名度的扩大,更不用说宣传销售了。

8、产品销售本身应该以贵方产品质量我方经营策略为依托的销售行为,如果仅仅只着眼于按照区域大小来裁定订货量大小,而不考虑到销售的实际额度,我方不认为这是明智之举,在产品投放的相关区域,我们首先一开始可以着手于扩大我们产品的知名度,慢慢地占有市场份额。同样的,我们也相信,就算是产品供不应求,你们也是可以很快的给我们补偿供给,是吧?在我们看来,不按区域规定进货量对我们来讲都是有利的、是可以达到双赢的。

篇三:代理商谈判的几个重要问题

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商品一般通过代理商辗转销售到消费者的手中,生产厂家的发展可以说是离不开代理商的支持,同样地,代理商在取得生产厂家产品的区域代理权之后,为了更快更好地把产品最终卖到消费者的手中、更好地开发当地市场,也一样离不开生产厂家的政策支持。实际操作过程中,到底代理商最需要生产厂家什么样的政策支持呢?总结一下,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区域独家代理权(垄断)支持。产品或品牌垄断能够为代理商带来比较大的利润,除非是特别强大的品牌,代理商在与生产企业合作时最好争取到所在区域的独家代理权。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所代理的区域、代理级别、蹿货处罚等相关权利和合同期限等。这样方能把该产品和品牌在所在区域市场的操作作一个长远的市场开发规划,从品牌的导入、到市场的培育、再到销售网点开发和各种促销活动的展开,做好基础工作,按照既定的目标进行。

二、有卖点的产品和有竞争力的价格支持。代理商做企业的目的`就是赚钱,并且尽可能地赚“大钱”。而生产厂家有独特卖点的产品或者有竞争力的价格优势的产品则是代理商能够赚取更高利润的有效途径。每个代理商都希望能够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从生产厂家拿到产品而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卖出,或者通过低价来扩大产品的销售量。尽管全国各地区域差异很大,但代理商选择产品的标准大同小异:“要么高利润”,“要么能上量”。

三、适当的广告和促销支持。代理商在取得一个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之后,需要付出许多的艰苦劳动才能打开当地市场。同时还需要采取多种营销手段和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生产厂家要根据各地市场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给予代理商适度的广告和促销资源支持,起到对品牌和产品的拉动,帮助代理商尽可能快地打开局面。只有市场启动了,产品卖出了,那些所谓的“利润”才能变成现实,否则只能是空中楼阁,画饼充饥。

四、产品样机(品)和人员支持。对于产品在市场开发初期,首要的任务便是开发网点,提高产品与消费者的见面率,这样无论是终端还是零售商那里都需要产品的样机(品)进行陈列。开发的网点越多,这部分的需求量越大,无论是产品的空壳样机还是实机样品,代理商都需要得到生产厂家的大力支持。对于空壳机希望能够无偿提供,而实机样品则要求给予相关的样机政策提供进货折扣或者提供一定数量的无偿样机。这一点有的厂家是根据代理商的进货量来配套样机(品),许多代理商颇有微词:我们现款进了货,厂家却连样机(品)都无法充分保证……其实做任何一个市场,都需要厂家与代理商共同投入,单靠某一方去投入是难以合作长久的。而对于区域市场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代理商同时也希望厂家能够派驻业务人员在当地给予指导和辅助,这样与厂家的联系和沟通会更直接,对市场的动向才能够做出积极的响应。厂家业务也可以说是操作这类产品的行家里手,代理商也能够从他们那里得到许多的帮助和指导。

五、展柜(台)费和货物上架费(进场费)支持。目前各大商场超市对于新品牌的进场都设立了一定数额的货物上架费或进场费,而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出台,更是为这部分费用收取的合法性提供了法律般的依据和支持。另外一些大的连销卖场或超市为了卖场的整体效果实行统一布置统一装修,还要收取货物展示的展柜(台)费。这两块的费用中尤以货物上架费(进场费)数目日益见涨,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代理商开发市场初期这部分的费用相当惊人,仅此一项便会有几十万甚至近百万的投入,由此为代理商带来很大的资金压力。在这方面他们希望能够得到生产厂家的鼎力支持,给予报销。

六、源源不断的新产品支持。大多数情况下,新产品能够带来更为丰厚的利润空间,生产企业对于新产品的投入也比较大,代理商希望能够继续取得生产厂家新产品的代理权。

七、合适的销售任务目标和销售奖励。代理商在取得生产厂家的产品的区域独家代理权时,不希望生产厂家提出不切实际的销售目标和销售任务,而是制定出比较合理能够达到的任务目标。同时也希望在完成任务后能够得到一定的奖励作为回报,如返利、实物奖励、旅游等等。这样才能提高其对所操作品牌的信心和工作积极度,也能慢慢培养其对生产企业的忠诚度。

八、生产企业相关的培训与辅导支持。生产企业面对的是全国市场,对产品多年的实际操作积累了丰富的颇具实战性的宝贵经验,同时为了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销售技能也会不定期请部分专家进行培训,而代理商由于自身条件限制,不一定每个代理商都能有这样的系统培训和辅导机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营销制度越来越要求代理商必须是具有相当经营理念和营销能力的人,否则将会被市场所无情的淘汰。

其实生产厂家与代理商是相互需要,是一个利益和矛盾的统一体。在市场运作中,除了以上几点,代理商需要生产厂家的支持还有很多,比如有时需要货款周转支持等等。不论怎样,有一点勿庸置疑:那就是,要想获得区域市场品牌运作的成功,生产厂家必须制定出符合当地市场实际的可行性销售方案,提供代理商最需要的销售政策,并要在实践中根据需要不断加以完善,与代理商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齐心协力,追求共赢乃是必由之路。

篇四:销售代理协议书

合同号:

签订地点:

甲方(供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需方):

地址: 电话:传真: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以资甲、乙双方信守。

一、总则

1.代理产品: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牌的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

3.销售商级别:A级.省级总代理;B级.地市级总代理;C级.县级总代理;D级.经销批发商。本协议所签为级销售商协议。

4.甲向乙方出具相关授权证书,乙方代理销售权为双方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起生效。

5.授权期限为壹年,即从年日至年月日止。

6.乙方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由国家工商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单位,具有合法销售塑业产品的资格。

7.乙方应如实填写《代理商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变更,乙方应在15日之内提供书面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证明复印件。

8.甲方免收代理费,为体现甲乙双方风险对等关系,甲乙双方在签定代理合同的同时,甲方收取乙方一定数量的信用风险保证金。金额为(大写):_________。乙方无合同违约行为,甲乙双方解除代理关系后,甲方则无条件全额无息返还信用风险保证金;在代理商发生违约行为,解除代理关系后,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履行违约责任。

9.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乙方作为甲方代理商,向其所负责区域内的客户销售该产品,双方均不对协议方代理范围内的其他经营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10.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产品的品牌、标识、图片、相关文件及其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均为甲方所有。在授权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换商标图案及标识,不得更换产品包装和名称,不得更改其产品的相关文件和图片,如有此类情况,经查实一律取消乙方经销资格。甲方有权利没收乙方提供的代理产品的信用保证金,并保留法律诉讼要求乙方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权利。

11.万元。

12.乙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首次进货,货款不低于(大写) 万元;三个月内,进货总额不低于(大写) 万元。若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无进货,或者首次进货后三月内再无进货,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取消乙方的授权资格。

13.在甲乙双方销售持续期间及协议终止后的两年内,双方同意就得到的对方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密封等。未经对方书面授权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如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泄密方全部承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该产品必要的合法有效资料和相关文件。

2.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

3.甲方协助乙方进行产品的销售交流和产品推荐。

4.甲方不得擅自在本合同约定地区销售该产品,并对合同产品给乙方的价格对外保密,不得擅自对外报价及调价,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履行供货和合同产品的售后服务等义务。

6.产品调价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并自执行之日起作废前次价格表。

7.负责指导乙方在产品存放、销售方面的基础培训工作。

8.甲方须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保证交货。

9.当乙方的市场行为违反本协议规条款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劝说、警告、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的处罚。

10.如乙方不能完成本协议中规定的销售任务,且差距较大时,甲方有权依照本协议减少或扣除乙方的销售返利、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11.甲方拥有签约产品价格的制定与发布权,产品、附属件和宣传品等的设计权。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监督乙方的执行情况,必要时为乙方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及指导。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以龙山石森源塑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从事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相关合法的销售活动。

2.乙方负责该产品约定之代理区域的市场开发、商务谈判、销售、服务以及协调市场管理工作。

3.负责开发并管理级销售商,协助下级销售商进行区域内的市场推广工作。

4.按本合同约定之代理区域、时间、价格和授权内容进行销售和客户服务工作。除有重点项目的竞争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代理的 系列产品售价不得低于本合同价格文件所约定的市场最低批发价格。

5.乙方必须明确设立至少产品。

6.乙方必须有不少于陈列展示区,并符合该类产品的陈列展示条件。

7.乙方必须有不少于件的仓库。

8.不得在本合同期间从事与本合同产品有竞争关系的产品销售及市场推荐工作。

9.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宣传、商务、服务质量等)做出评价及投诉。无权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

10.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类似甲方产品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11.乙方不得对甲方产品进行制假、售假,应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商标权、版权。

四、价格体系、代理政策及奖罚制度

1.甲方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属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按照甲方制定的统一销售价格(详见附件四)销售甲方产品,甲方将会严格控制市场零售限价,以保证渠道和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批发价。若乙方违反甲方限价的事实一经确认,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奖励返点,直至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篇五:商务谈判谈判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DLJK2010001

签约日期:2010年9月15日

签约地点:青岛

委托人:日本山崎化工公司(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北京华光进出口公司(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下述货物(以下称“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来料国 汽油添加剂 吨 3000中国

二、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山东齐鲁化工公司(以下称“丙方”)签订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甲方向乙方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人民币55.8万美元。

三、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在合同生效后3天,应向丙方开具信用证。

2 关于运输过程的重要性与特殊安全性,做如下规定,在货到港边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负责,出现过错与失误由乙全权负责。

3 应及时供货,由于供货延误等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负责。

4 在可接受的情况下,向丙方采购业务由乙方全权负责,出现失误属乙方责任

5、参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相关规定。

6、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资金付至乙方帐户。

2 在货物过船舷后的安全问题由甲方全权负责,出现任何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

3、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4、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丙方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件。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1、甲方预付乙方首付20万美元,合同即生效。

2、如无争议,剩下的分3个月付清。

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之规定,乙方应根据实际违约天数,以合同总价的0.1%支付给甲方违约金。最高支付额度不超过2%。

六、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乙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十月三十一日前发货。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5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青岛港将货物交给甲方,货物自青岛港至甲公司的运输及保险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对外索赔:

如乙方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乙方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丙方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0.1%,按违约天数计算,最高赔付2%。逾期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九、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

十一、特约条款(如本合同其它条款与本款的规定发生冲突,以本条的规定为准):

委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

受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

篇六:代理商谈判要点

联亿家寻找招代理合作伙伴的目的,是借助代理商在代理区域的网络及人脉优势,达到快速覆盖目标区域、启动市场的目的。所以在寻找合作代理商及筛选代理商时,最注重的是代理商的资质、销售网络、资金实力、能达到的目标以及合作的诚信。

对于预备的代理商来说,最注重的是联亿家的平台优势、投入代价、利润空间、后续的发展、合作的诚信。在整个过程中联亿家渠道部将重点以四个方面为核心推进谈判进程,包括:

1. 实力展示;

2. 资金安全;

3. 合作的诚意;

4. 联亿家的整体规划;

与代理商洽谈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互相了解:

介绍联亿家方面,主要有:前期接洽,展示公司实力,寻找合作代理的诚意。

1. 合作伙伴;

2.平台整合的功能及未来能实现的产品及服务;

3.全国市场的规划;

4. 规划所能实现的原因;

了解代理商方面,主要有:销售网络及资源、合作的诚信和兴趣度。包括市场熟悉度、客户资源、销售队伍等;并根据自己的已有销售网络,分析代理该产品的优势,说明针对该产品、在该区域是最合适的代理商。

第二阶段,实际内容洽谈:

代理协议的洽谈,双方的谈判本着公正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

1. 代理权限和区域的谈判(代理区域存在很多变数,渠道部最关注的是谁能最先、最快启动市场)。

2. 预计能达到的合理销售目标。给出代理联亿家平台的具体操作方案,并说明具体的推广步骤,根据代理商拥有的资源评估能否实现。

3. 今后具体的合作细节及操作步骤。

4. 确保代理商的思路与联亿家的战略一致。

第三阶段,合同签订及后续:

前二个阶段完成后,对该代理商进行评分,确认后签订区域代理合同;合同签订后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工作(培训、代理材料的给予、加盟店选择标准)。

代理商评分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合作意向

2. 代理资源

3. 代理方案

4. 个人素质

5. 思路与联亿家战略的统一度,每项最高为5分,最低为1分,合计满分25分综合评分达到18分以上的,原则上可以确定为联亿家区域合作代理商。整个合作谈判过程要保持不卑不亢、有理有据的态度和原则。

篇七: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甘肃诺鼎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六年 月

甲方:

乙方:甘肃诺鼎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接“ 项目 ”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全权委托乙方代理本项目招标工作的全部事项,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签订如下委托协议:

一、工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作、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双方研究协商决定。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审批手续并保证项目所需资金的及时和足额到位。

2、负责编写确定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并按相关要求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原始资料。

3、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单或采购批文(原件)、招标项目技术参数明细单、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招标项目资质要求、招标项目预算等必须的资料。

4、指定一位专门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代表甲方协调和联系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5、协助乙方共同完成审定评标结果和评标报告并签字认可。

6、协调沟通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编制招标文件。

7、负责审核招标程序和招标文件。

8、遵守招标过程中有关保密工作要求。

9、推荐并授权评标委员会成员中的甲方代表人选,协助乙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0、协助乙方确定评标办法。

11、协助乙方办理公告发布及开评标邀请监督单位等事项。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接受甲方的委托和监督,依法在委托的范围开展采购招标工作、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授权一位项目专职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协调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3、根据项目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文件。

4、负责刊登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组织标前会议等。

5、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接受投标文件。

6、组织并主持开标和评标会议等有关的具体事项。

7、编制评标办法,供甲方审核后实施。

8、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

9、依据相关法律组建评标委员会,并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0、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负责向供应商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负责编写并向甲方和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完整的招标报告备案资料。

11、遵守招标过程中有关保密工作要求。

12、协助甲方完成评标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备案工作。

13、协助甲方完成合同谈判并对合同进行鉴证、备案。

14、负责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15、按照相关规定完整的保存甲方委托代理项目招标备案资料。

四、招标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招标服务费包含乙方从事编制、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发售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1、取费标准:本项目双方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 金额的,招标服务费中含评标专家劳务费、场地设施租赁费用。

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场地设施租赁费、专家评审费及公证费、交易中心收取的其他费用详见《招标文件》。

3、收取方式:以上费用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收取。

五、代理协议的执行及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并磋商解决本代理协议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磋商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者,任何一方均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2.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代理协议,由于任何一方过错致使代理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履行不符合法定条款或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一切责任,拒不承担者,对方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3.若因甲方对资质条件设置过高而导致废标或重新组织招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若因甲方不具备招标条件或隐瞒条件或设置的条件不合理进行招标,导致招标中断或废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补充条款:项目验收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是指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毕,采购人对政府采购合同执行的阶段性结果或最终结果进行检验和评估的活动。

1.验收成员及组织:由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组织、参加单位有供应商、政府采购办公室,本项目评标的部分技术类专家,技术复杂的项目需聘请国家认可的专业质检机构专家参与。

2.验收时间:采购人应于验收前三日书面通知招标机构,采购人自行组织项目验收的可不通知招标机构。

3.验收的依据:依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及与之相关的合同、承诺和其它文件等。

(1)货物类:对供应商提供的国家标准产品或技术要求不高且品牌、型号规格明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做到随到随验收。

对技术要求较高的或非标产品,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交货物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工作。

(2)工程类:属于独立的工程(包括设备安装调试)项目,在供应商提交竣工报告之日起15日内,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组织验收工作,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3)服务类:完成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后,组织对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承诺验收评价,确定是否完全履约或违约责任。

4.验收结束后,应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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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存时间: 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