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个人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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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1.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

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2. 法医病理学: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的发生发展规律的法医学分支学科。 3. 法医病理学研究和检验的对象主要是(尸体)。 4. 法医病理学研究检验目的:

① 确定死亡原因 ② 判断死亡方式 ③ 推断死亡时间 ④ 推定致伤物 ⑤ 个人识别 ⑥ 医疗事故的鉴定

5. 法医物证学:是就涉及法律问题的生物性检材进行检验,解决个人识别和亲权鉴定

问题的法医学分支学科。

6. 临床法医学:是应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

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状态等问题的法医学分支学科。

7. 法医学工作的主要内容:现场勘验,活体检验,尸体剖验,物证检验,书证检验。 8. 法医学的分支学科: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临床法医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

物分析。

9. 法医在中国古代称作“仵作”。现存最早的系统古代法医学著作是《洗冤集录》,

为中国古代伟大的法医学家宋慈所撰。1934年创办了我国第一部法医学杂志《法医月刊》。

第二章 死亡与死亡后变化

1. 脑死亡:大脑、小脑、脑干等全脑功能不可逆的永久性丧失。 2. 死亡的过程:濒死期,临床死亡期,生物学死亡期。

3. 超生反应:由临床死亡期发展至生物学死亡的过程中,呼吸,循环以及脑、心、肺、

肝、肾等器官功能永久性丧失,但有些对缺血缺氧耐受性强的组织器官,如皮肤、黏膜,结缔组织等还有生命功能,对刺激可发生反应,称为超生反应。

4. 死亡原因简称死因,是指引起死亡的暴力或疾病,即导致死亡发生的损伤,疾病或

衰老等因素。

① 根本原因:引起死亡初始的原因,是指引起死亡发生的原发性自然性疾病或暴

力性损伤。

② 直接死因:直接引起死亡的原因。如果根本死因不经过中间环节直接引起死亡,其既是根本死因,又是直接死因。如果根本死因没有立即引起死亡,而由其继发病或合并症等致死,此时的继发病或并发症为直接死因。

③ 辅助死因:根本死因之外的自然性疾病或损伤,其本身不会致命,但在死亡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

④ 死亡诱因:诱发身体原有潜在疾病恶化而引起死亡的因素。

⑤ 联合死因:两种或以上难以区分主次的死因在同一案例中联合在一起引起死亡而共同构成死因。

5. 死亡方式:自杀死,他杀死,意外死

6. 尸体现象:人体死后受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等各种内外因素的作用,尸体上发生的

各种变化成为尸体变化,尸体变化使尸体表面和内部器官组织呈现与活体不同的征象,称为尸体现象。

7. 尸体现象包括:(1)早期死后变化:肌肉松弛、尸体痉挛、尸僵、皮革样化、角

膜混浊,尸冷,尸斑,自溶和自家消化;(2)晚期死后变化:根据尸体保存是否完整分为毁坏型和保存型;毁坏型:尸体腐败,尸霉,白骨化;保存型:干尸,尸蜡,泥炭鞣尸,浸软。

8. 尸斑:尸体血液因重力而坠积于低下部位未受压迫的皮肤血管内,并在该处皮肤呈现出有色瘢痕(多为暗紫红色)称为尸斑。

9. 尸斑的分期:沉降期尸斑,扩散期尸斑,浸润期尸斑

10. 腐败:人死后各种细菌孳生,使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分解为简单有机物,无机物和腐败气体等,尸体软组织因腐败的细菌的作用而逐渐分解和消失的过程。

11. 尸斑的法医学意义

① 尸斑是最早出现的死亡征象之一

② 根据尸斑的发展情况可大致推测死亡时间 ③ 尸斑浓、淡提示尸体的血流量和性状等信息 ④ 尸斑的颜色有时可提示某些死亡原因

⑤ 根据尸斑的位置和分布情况可推测死亡时的体位及死后尸体位置有无变动 ⑥ 尸斑能提示停尸环境对尸体的影响,如停尸物体接触面的表面形状等。

第三章 机械性损伤

1. 机械性损伤:各种因素作用于人体引起组织或器官结构,功能或代谢的异常称为

损伤,由机械性暴力造成的机体损伤称为机械性损伤。 2. 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

以形态改变为主:擦伤,挫伤,创,骨折,内脏破裂,肢体断离。 以功能改变为主:神经源性休克,震荡伤。

3. 擦伤:是指表面粗糙的致伤物与体表摩擦致表皮层或表皮层与部分真皮层剥脱和损伤,又称表皮剥脱

4. 挫伤:是以钝性致伤物作用于人体造成内皮或皮下血管破裂引起皮内出血或皮下出血为主要改变的闭合性损伤。

5. 创:是指由较大的暴力致皮肤全层和皮下组织如肌肉,血管,神经断裂或内脏器官被膜破裂等。

6. 创由六部分组成:创口,创缘,创角,创壁,创底,创腔(创道) 7. 机械性损伤的类型:

(1) 钝器伤:徒手伤、咬伤,棍棒伤,砖石伤,挤压伤,坠落伤 (2) 锐器伤:切创,砍创,刺创,剪创 (3) 火器伤:枪弹创,散弹创,爆炸伤 8. 枪弹创射入口形态:

① 圆形缺损:子弹穿过皮肤 ② 挫伤轮:弹头旋转穿过皮肤

③ 污垢轮(擦拭轮):弹头上附着的油污,铁锈,金属粉末

④ 火药烟晕:火药颗粒与金属粉末嵌在皮肤和创道口组织,愈近愈小愈浓 ⑤ 枪口印痕:接触射击时枪口冲出高压气体

9. 生命反应(活体反应):指当暴力作用于活体时,损伤局部及全身皆可出现一定的组织反应。生命反应是诊断生前伤的经典根据。

10. 肉眼可见的生命反应(生前伤):出血,组织收缩,创口裂开,创口周围出现红肿或红晕,肉眼可见的.异物栓塞,痂皮形成,炎症反应

11. 死亡方式:他杀,自杀,意外

第四章 机械性窒息

1. 机械性窒息:是指由机械性暴力作用所引起的呼吸障碍,如压迫颈部或胸腹部,

阻塞呼吸道等,妨碍了呼吸而发生的窒息 2. 机械性窒息的过程:

① 窒息前期 ② 吸气性呼吸困难 ③ 呼气性呼吸困难 ④ 呼吸暂停期 ⑤ 终末呼吸期 ⑥ 呼吸停止期

3. 缢死:是以绳索状物套绕在颈项部,利用自身全部或部分体重的下垂作用,使绳索压迫颈项部而引起的窒息死亡,俗称吊死。 4. 缢型包括:前位缢型、侧位缢型、后位缢型 5. 缢死的机制:

① 呼吸道闭塞致呼吸障碍

② 颈部血管受压致脑部血供障碍:17 Kg ③ 颈部神经受压导致反射性心搏骤停

④ 脊椎和脊髓的损伤:见于缢刑死者

6. 勒死:是以绳索环绕颈项部,用自己的或他人的手或某种机械作用使绳索勒紧压

迫颈项部而导致的窒息死亡,又称绞死。 7. 缢死与勒死的鉴别:

8. 溺死的外表征象:

① 尸斑浅淡

② 口鼻部泡沫(蕈形泡沫) ③ 鸡皮样皮肤 ④ 手中抓有异物 ⑤ 皮肤膨胀、皱缩、脱落 ⑥ 尸体的沉浮和腐败

⑦ 其他:皮肤肌肉收缩,尸体温度低,颅骨外露等 9. 溺死的内部征象:

① 上呼吸道和肺部所见:气管和支气管腔内充满与鼻孔相同的白色或血性泡沫液;全肺呈水性肺气肿;两肺表面有溺死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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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存时间: 202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