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推行绩效管理的心得体会范文

干部推行绩效管理的心得体会范文

我局绩效管理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实现了领导思想统一,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支持与赞同,绩效管理的模式、架构已经形成,绩效管理促进了个人和组织绩效的明显提升,今年元月在鹰潭召开的全省地税系统绩效管理现场推广会上,我局绩效管理工作得到了省局领导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兄弟地市局的较高评价。回眸过去,我们有成功,也有走过的弯路和坎坷,就此,本人谈几点体会:

一、思想要统一。各级班子成员不要在要不要搞,搞了有没有效果上去争执去讨论,尤其在出了些问题的时候,千万不要说搞不得。如06年底《参考消息》刊登了《绩效主义毁了索尼》的消息,少数人借题发挥,作了反面宣传,为了避免负面后果,我局及时在贵溪召开了由局领导、机关科室负责人、县(市、区)局局长和XX市局股以上干部参加的绩效管理工作现场办公会,此次会议达到了排除干扰、坚定信念,统一思想的目的。没有管理层思想和态度上的认可,推行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一般干部职工只要看到领导思想统一,下了决心,而且思路清晰,宣传到位,是不会失去理智站出来反对的。现在更好了,大家都知道推行绩效管理是省局创新管理、谋求发展的一项战略性选择,体现了省局领导勇于探索、因势而变、革故鼎新的精神。同时,也是党中央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推行绩效管理,要把思想统一到如何搞好上来,不要出现“一把手”急、分管领导跳、绩效办人员累、其他领导看热闹的情况,要把所有人员置身于绩效管理工作之中,我局去年以来,季度绩效评审会就是由分管或挂点领导组织召开的,效果就非常好。07年初,我局曾对贵溪局全员的绩效管理认知度进行了问卷调查,主要从能否推行、指标设定、辅导形式、考评方式、结果运用、改进提高等方面共设置了17个问题项,结果持肯定意见的只占了51%,说明当时干部职工对绩效管理的思想认识还外在浅意识阶段,通过针对性的原因分析、不断的辅导沟通和实践改进等,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大大提高,07年9月,我局组织了第二次测评,认同度达到了93%,说明绝大多数干部职工的思想得到了统一。

二、理解要到位。一旦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及考评细则出台,就要及时组织全员学习,做到每个干部职工全面细看,达到了全员理解,实施起来阻力就会小很多。否则,将会出现考评结果出来前你怎么说怎么好,结果出来以后怎么说怎么不好的情况。

三、重点要突出。绩效管理重点要放在辅导沟通上,当然并不是说目标和考评不重要,我们更多的要注重辅导沟通过程,一旦过程得不到有效的控制,辅导沟通流于形式,目标再合理,考评手段再科学,充其量也就是目标管理,人性化管理不能体现,激励作用不能发挥。一开始我们各级管理者和一般干部职工,过多地把焦点放在绩效目标的规划和考评上。作为管理者要及时、用心掌握并记录下属绩效真实情况,当发现下属在履行职责或实施绩效过程中出现偏差或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辅导。作为一般干部职工,要将绩效辅导理解为不是“找岔子”、“穿小鞋”,而是获得完成工作所必须的知识、经验和技能以及帮助自身成长、促进进步的有效途径,绩效辅导会是融工作汇报、思想沟通、业绩评价、学习借鉴为一体的交流会。但是目前,基层的绩效辅导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绩效辅导会气氛过于严肃,没有畅所欲言,管理者缺乏辅导技巧,只限于表面了解,没有做好事前准备,沟通效果不是很明显。

四、对象要分类。对机关和一线的干部,一定要按照两个群体来划分等级。06年,贵溪地税局是捆在一起的,由于机关很多指标落不到实处,基层指标很具体,结果好或a都在机关,基层就不答应了。07年,我们较好解决了这个问题。

五、职责要明确。绩效办人员要是大包大揽,人手再多也忙不过来,要职责分明。绩效办负责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及其考评细则的起草、修改,督促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收集绩效管理中碰到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探讨或提请局长办公会研究。至于绩效管理中的其他工作,一定要在实施办法中明确责任部门的职责。比如: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实施,科室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测评工作由监察室负责组织,专业知识情况由培训中心负责提供等。

  六、工作要渐进。不能急于求成,绩效管理毕竟是对人的管理,也必定会触动每个人的利益,干部职工要实现:被动到主动、消极到积极、应付到认真、不习惯到习惯、强制到自觉的思想和作风的转变,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绩效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过程都不能马虎,必须做到持续改进,逐步巩固、完善、提高。

七、涵养要深邃。绩效办人员要始终保持开阔的胸襟、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按照“求勤、求实、求深、求精”的要求,真抓实干,力推绩效管理,主要是:一要学习理论,充实自我。指导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多学科的知识背景,如行政学、人力资源管理学等等,否则,会影响绩效管理系统性质量的提高,好在有省局规范办领导,有肖老师及时、精心的指导,但我局绩效管理及相关理论浅薄的困惑依然摆在面前;二要博采众长,完善自我。南京地税、厦门集美地税、青岛地税、广州国税等,都在研究和探索绩效管理,他们启动比我们早,起点也比我们高,尽管方式、内容不同,但他们的思路和一些成功做法值得学习借鉴,我们不能关起门来做绩效,更不能妄自尊大;三要引导督促,发挥自我。绩效办要及时告知、引导、帮助、督促干部职工做好实施办法中明确要做的工作事项,除了领导的强制力、号召力,“推”和“促”的作用发挥很大程度上还要靠绩效办;四要收集情况,忘记自我。绩效办要及时收集、了解和掌握真实、详细的运行情况,不能夸大、隐瞒、呵护,不能畏首畏尾,更不能怕天怕地,否则,一定会得罪了领导又得罪干部职工,绩效管理工作也不会有多大成效。要针对问题和矛盾客观理智、冷静谨慎,督导通报力度要大,下定决心将绩效管理推行到底,在本单位营造没有做好就会感到不好意思、脸上发烫的氛围;五要分析总结,提高自我。一个绩效周期过后,尤其是考评结果出来以后,问题矛盾都会暴露,也将真正会引起全员去用心关注,通过每个人提交的个人年度绩效分析报告中提出的绩效改进意见,通过绩效改进座谈会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绩效办要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对完善实施办法及其考评细则很有帮助。同时,对我们绩效管理实践水平的提高很有帮助,工作会更加的认真、细致,考虑问题会更深、更细、更全面。

行政事业单位单位虽然在我市税收收入结构中实现的比例不大,但其社会属性决定了它在税收形成及分配中的特殊作用。从公平对待平等法律主体,营造和谐纳税环境的意义的角度来看,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税收征管秩序,十分必要。而由于许多单位对于税收政策的不了解,混淆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性收费的概念,加上政府调控等诸多因素,由此带来的税收征管问题不容忽视。

  一、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在地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维护税法权威,整顿税收漏洞,XX市地税局对全市部分重点行政事业单位的纳税情况开展评估检查,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在我市税收征管中存在如下问题:

1.收费方式五花八门,为纳税人的确定带来了难度。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从财政局直接领取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填开收取费用;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单位不直接收取费用,而是下发通知单,由缴费人到便民中心财政局窗口缴纳;还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租赁收入是委托房产局下属的房管所收取,由房管所和租房人订立合同和开具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收取房租,统一交至财政局。这些五花八门收费方式为纳税人的确定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2.混淆了应税收入、非税收入的概念。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按税法规定应该开具地税发票,但却使用财政的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并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不申报缴纳营业税等地方税收。

3.房产租金收入普遍缴纳税款不足。我市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金收入由房管所收取,房管所对其开具财政票据,政府对收入调控之后,再按比例返还给各单位。房管局自收取房产租金收入后未主动申报缴纳任何税款,另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自己收取房产租金收入,也未及时足额缴税。

4.发票管理不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凡涉及征税的收费项目,均应纳入税务管理,其收费项目应进行纳税申报并使用套印“税务发票监制章”的正规税务发票。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行政事业单位其应税收费项目并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发票,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非税收入票据代替税务发票使用,另有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用内部往来结算收据收取租金或经营收入,造成税款大量流失。

  二、行政事业单位在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的种种涉税问题,原因诸多,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

1.纳税意识淡薄。行政事业单位大都是行使行政职权或提供专门服务的部门,由管人到被管,思想上难免转不过弯,“税不进机关”的错误思想根深蒂固。一些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及会计人员甚至对纳税有着抵触情绪,对待税务人员经常是不理不睬、默然对之、消极接待、拒不配合,使行政事业单位税收成为一个难点。

2. 行政干预严重,财政调控收入作用不明。开具财政局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的事业单位都要将所收费用全额上缴财政局,财政局在扣除20%至40%的调控收入后再返还事业单位,调控比例没有定律,由政府下文确定。因为财政调控,行政事业单位以不是全额支配收费收入为由而不愿意缴纳税收。

3. 纳税辅导不到位,税收管理滞后。税收管理员由于种种原因,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税法宣传、日常辅导缺位,造成行政事业单位对税收政策不了解、税收业务不熟。如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对经营性收费与非经营性收费概念不清,经营性收费普遍未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上,已经形成了重企业、轻事业习惯,加上事业单位税收总量较少,因此,一直未能引起税务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行政事业单位行使一定的行政职能,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给税务部门执法造成麻烦,使税务部门有一定的畏难情绪,对行政事业单位税收征管重视不够,造成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管理相对滞后。目前,一些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能按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不能依法申报纳税,税收源头控管力度不够。

4.票据多头管理,监控不严。由于财政、税务部门在发票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协调,导致监管出现漏洞,行政事业单位又从利己角度出发,采用财政非税收入票据甚至是内部往来结算收据代替税务发票使用,逃避纳税,导致税款流失。

5.税收执法刚性不强,税务检查打击力度不够。管理局较少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即使偶有检查也是重补税,轻罚款,未起到惩处作用,导致各单位存有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赋予税务部门对拒不缴纳国家税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然而面对行政事业单位,强制执行措施就显得苍白无力了,因为目前普遍实行收支两条线,这些单位一旦进入专户存储就无法扣缴,客观上也助长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拒缴税款的气焰。

三、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管理征管建议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税法权威,任重道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

1.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力度,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纳税意识。通过税收政策宣传,使其能够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对事业单位纳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纳税辅导工作,让财务人员在进行财务管理时能依法正确执行税收政策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实申报各项应缴税款。

2.加强部门协作,争取地方政府、各主管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领导的沟通,最大程度上争取有关领导的支持;加强与财政局的协调,规范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的使用,同时要求财政局明确调控收入的作用,事业单位实行先税再调控;加强与房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出租情况,建立完善的房屋出租情况台帐,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房产税的征收工作。

3.加强发票管理,规范发票使用。对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费项目严格用税务发票取代财政收据,实行“以票管税”, 税务机关要加大对票据使用的检查力度,促使有应税收费的行政事业单位能自觉到税务机关领取发票,并按规定使用、申报纳税。

4.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户籍管理。与人事部门沟通,对照行政事业单位名单,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底数,为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纳税档案,按照企业法人的税收管理方式进行户籍管理,并根据收入形式和收入量的大小进行分类,全面管理,重点监控。

5.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涉税行为监控力度。通过开展个性化纳税辅导和审计式纳税检查。充分运用第三方数据信息加强对对行政事业单位涉税行为监控,适时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税收清理检查,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税收管理。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全面提高财政管理工作水平,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为核心,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主题教育活动,现结合工作实践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际谈些个人的初浅认识:

一、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做到专款专用

财政资金基本上是无偿资金,人民群众对财政资金来源、数额、拨付到位以及使用等情况并不知情,从而也不具备对财政资金及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能力。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现和遇到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况,而且屡查屡犯,屡审屡挤,屡审屡挪,成了专项资金管理中的顽症。我们一些同志的观点是,横竖都是用在项目上,横竖都是用在公家,不是什么问题。因此,就出现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将此项目的资金挪去用在彼项目,生产性项目挪去搞非生产性项目,比较严重的是将项目资金挪去买车子、盖房子,甚至挪去搞接待。这就违反了“专款专用”的原则,形成违纪违规的.事实。由此,我们必须统一思想认识,专款专用是自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基本的财经纪律,违反不得。当然,现实中经济活动是丰富多彩的,实际工作中情况千变万化,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有些项目上报时是需要建设的,但时过境迁,等项目资金下达时又不需要建设了的情况。也会出现上报时项目资金的需要量比较大,而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优化设计,管理严密,外部条件改善等原因,投资数额减少,需调整到其它项目上的情况。对此,应该按规定向项目下达单位申报变更。如果未按程序申报批准,就擅自调整项目,就是挤占挪用。因此,必须专款专用,打酱油的钱不能拿去买醋。

二、不得随意挪用、挤占专项资金

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的有些资金由于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管理使用的效益和成果不仅具有经济性质,而且具有政治性、敏感性。因此人们往往把这一类资金形象地比喻为“高压线”,这个比喻意在警示人们既然是“高压线”,那是碰不得的,碰着就会有危险。就目前来讲,财政专项资金中的国债资金、社会保障资金、低保资金、扶贫资金、天保资金等都属于“高压线”的范畴,只要你碰到就出问题,至于救灾资金则自从有共和国历史那天开始,自来都是“高压线”,不管到什么时候都是不能碰的,这是基本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常识。“高压线碰不得”还有一层含意就是不分数额大小,这里有一个例子最能说明问题:在医药费实行全额报销的时期,到医院吃药和住院,几十、几百甚至几千的医药费只要你是真的生病了,经批准都是可以报销的,但是当时5分钱的挂号费是不能报销的,5分钱就是原则,不在数额的大小,原则就是原则,原则就是不能逾越的界线,逾越了就会出问题。因此,“高压线”碰不得,原则必须坚持。

  三、财政困难不是违纪违规的理由

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违纪违规了就把财政困难作为理由。客观上讲,有一些违纪违规问题的根源确实是财政困难。但是,把财政困难作为违纪违规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财经纪律和财经法规作为党委政府财经管理的规范要求,具有强制性、平等性,既不允许财政富裕的地方和单位违反,也不允许财政困难的地方和单位违反。财政状况好与不好都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要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理财的能力和做好财政工作的信心,才能保持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状态,全面提高我县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水平,为建设和谐永寿做出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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