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著作文1000字

名著可以使人陶冶情操,在经典的名著里去探索、去挖掘那些潜在的文学风格。本文为关于名著作文1000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1:关于名著作文1000字

一直都在读斯威夫特先生的《格列佛游记》,我还真没想到,自己竟误打误撞的当了一回“格列佛”。

那天舞蹈课放学后,下起了暴雨,我环顾着四周,想找个地方躲躲雨。可这见鬼的郊区,一家商场都没有。无奈,我只能硬着头皮拐进了我一直害怕走的那条路——雪枫河沿岸。说是害怕,其实这里也没有什么值得害怕的东西,只是当时天色很黑,沿岸都是土路,河水也臭的“不堪入鼻”,再加上沿岸的乡村人家黑灯瞎火的,还养着狗。如果这时从哪儿冒出一个人来一记左勾拳右勾腿的,还不得把我吓死……所有我所掌握的“证据”形成了一条无比坚固的锁链——它的名字就叫恐惧。唉,要不是这里绿树成荫可以让我免受一些雨点儿的“击打”,我可是“宁死不屈”的!

没想到,这次暴风雨逼出来的,倒是一次可怕又可笑的“游记”。

我骑着单车以最快的速度往前走,可是骑得越快,就越是磕磕碰碰得使人发颤,也就也吓人。我边骑边想:暴风雨把格列佛吹到了利立浦特、布罗卜丁奈格……可暴风雨又把我吹到了着臭臭的水沟旁边,唉,天理何在啊!

走着走着,前面突然一亮,我害怕得赶紧刹了车。还好着“强烈”的灯光没把我的眼睛刺坏。我顺着光源看去,啊,原来是打着手电筒来找知了的,吓我一大跳!不过我倒是在身边的树上真真切切找到了令我害怕的东西——知了!那个拿手电筒的人好像也看到了它,正在大喊:“快,伢子,那儿有一个!”我心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虽然这小东西挺吓人的,可看它马上就要成为盘中餐了,挺可怜的。于是我故意晃了晃树干,知了果然知趣的飞走了。趁人不注意,我骑着车子飞快的离去了。

“伢子,那知了呢?是不是让你给吓跑了?”背后传来了那人责备孩子的声音。我心中窃喜,嘻嘻,我还真当了回救命恩人呢!

雨越下越大,我骑得飞快,一路上的颠簸和时不时传来的犬吠声令我毛骨悚然,比起大路上飞奔的人,我颇有“淋湿不足,害怕有余”的感觉。奇怪的是,平时,我觉得这段路很短,但为什么今天觉得这段路很长很长呢?

突然,雨势变小了,天空中稀拉的漂浮着几多深蓝色的云,黑压压的,看着令人觉得可我怕。我不敢再看天了,就盯着地看,边看边想:天使,鼓起勇气来,不用怕,人家格列佛都那么勇敢……

“啊——”想着想着,我突然间叫了一声——鞋!是一双鞋!我顺着这个“人”的“腿”往上看,顿时吓得说不出来话。由于重心不稳,我从自行车上跌了下来。我还盯着这个“人”看。他的目光黑黢黢的,皮肤是明显的古铜色,两手干瘦,皮肤皱巴巴的……等等,皮肤皱巴巴的?这肤色怎么这么熟悉?我接着灯光仔细一瞧——啊,原来是树!长的像人形的树!在它的“脚”下,赫然晾着一双鞋!

就这样一路跌跌撞撞,我最终还是像格列佛一样,带着对下一次冒险的期待,安全的回到了家。

通过这件事和《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我明白了人生不一定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应该做到胆大心细,勇于去冒险;还有,我们不一定总要拘谨“大路”,有时候,去“小路”冒险也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呢!

篇2:关于名著作文1000字

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听过霍金与《时间简史》这两个名字,当时只是好奇;再大些的时候,一次课本上出现了身患异症的霍金与死神一次次的搏斗故事,当时只是敬仰;时隔四五年,有一次在参考书中看到《时间简史》这个名字,意识驱动我一定要看看。趁着期末考试刚一结束,就一人匆匆忙忙感到新华书店,找了半天还询问了图书管理员才与这本书见面。

我欢乐的拿着这部精装版的《时间简史》回到了家。既然书名叫做《时间简史》,那么书中所写的一切自然是和时间有关的了。为了讲明时间,作者从宇宙开始写起,而后说到空间,而后又说到黑洞,而后再说到虫洞,最后才得到了结论。书中的语言都充满了知识性与专业性,让我感到懵懵懂懂的。时间与空间,在我看来根本是风牛马不相即是两回事,而书中将时间与空间联系在一起。

然而,从任何方向看,宇宙都是一样的。宇宙是无限的,因为他是无限的,所以画任何一条线都可以认为是中线,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是宇宙的中心,也都可以认为是宇宙的边缘。

空间和时间是一个整体,有空间的地方就有时间,有时间的地方就有空间。那么宇宙在膨胀,时间就在延续,宇宙一旦停止膨胀,时间也就停止。那就是世界末日。时间和空间只能是一个整体,它们之间的夹角只能是零。因为它们在大爆炸之前交与一个奇点,所以它们不可能品行。时间和空间是一个整体意味着它们不可能单独存在。这样,必然的结论是:空间和时间是连续的,那么它们有速度吗?因为空间有速度,所以时间必然存在一个速度,即空间膨胀的速度等于时间的速度。

那么时间的速度(宇宙膨胀的速度)与光速相比呢?如果时间的'速度>光速,我们认为是超光速。而超光速是不成立的!因为我们的速度等价于时间的速度,我们是无法看到光的。如果时间的速度=光速,或许这种更为大多数人认同。而如果时间的速度<光速,又有个问题,是时间速度一开始就低于光速还是后来慢慢低于光速的?

这本书中还讲到了关于时间扭曲与曲线的问题。我对黑洞很感兴趣,以前也专门看过关于黑洞的一些资料片。据我了解的,黑洞是一种物质,它的密度要比其他物质远远大的多。在初中学关于物质密度时了解到:密度最小的是宇宙空间的物质,而最大的就是黑洞了。因为黑洞的体积不足一个乒乓球大,而质量却是太阳的几万倍。它的力量足以使时间扭曲,光线无法逃脱它的魔掌。有科学家指出,广大的宇宙空间中存在上万个黑洞,而且在不停的运动中。假设在太阳附近出现一个黑洞,那么整个太阳将在3——4分钟内被撕成碎片。初看还不懂为什么要用“撕”这个动词,而在看了模拟影片后,我感触到了黑洞那种残暴的手段……

我只是一个刚刚上高一的学生,出于多次与霍金、《时间简史》的巧遇,才看了这本经典巨著。有个最大的感受就是越看到后来出现的问题越多,有越多的事情想不通,或许我学的知识还太浅薄,但我相信随着我的不断成长,我会完全看懂这部书的!

篇3:关于名著作文1000字

假期看了由查尔斯原创,理查德改写的《雾都孤儿》。感觉受益匪浅,同时也感受到了西方的一些文化气息。在这里,我将自己的体会与大家分享一下。

《雾都孤儿》这部书大致分为14个部分,它向我们描述了奥利弗坎坷的人生。从小,奥利夫就受到命运的摧残。刚出生便与自己的生母阴阳相隔,而众人又不知道奥利夫的父亲是谁。幸好有一家专门收养孤儿的机构将奥利弗收养,但这并不意味着奥利弗就会生活得很幸福。相反,奥利弗所在的这家济贫院也是一个靠出卖孤儿劳动力来牟取暴利的机构。由于孩子们都还太小,因此没有人会对他们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进行反抗。终于有一天,奥利弗长到9岁了。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每天都受到那些济贫院管事们的压榨,虽然只是在潜意识中,但是他有一天却在吃过正常饭之后向打饭者又要一碗粥。虽说这个要求并不过分,而且孩子们正在长身体,多吃一些也符合生理上的需要。但是执事们却被奥利弗的这一行为吓坏了。他们意识到这是孩子们反抗的开始,他们要将这些萌芽遏制住。为此,他们要将奥利弗驱逐出济贫院,条件是谁将奥利弗带走,谁就会得到奖赏。

从此,奥利弗的生命开始了第一次的转折。棺材铺的老板班布尔先生将奥利弗领回去做童工。老板对奥利弗很好,因为奥利弗很聪明,可以说是一点就通,为此老板更加器重他。有什么活都带着奥利弗一同前往,这引起了老板身边人的记恨,原本已过上暂时安逸生活的奥利弗又受到老板娘以及两个雇佣工人的压迫。可以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奥利弗再一次反抗起来,与老板娘等三人进行了“殊死搏斗”。终于,奥利弗逃脱了饱受压迫的乡村。转而开启了他的第二个人生转折点,他的“梦中天堂”——伦敦。

伦敦是一个令人神往的大都市,多少人梦寐以求来到伦敦大展宏图。奥利弗却误打误撞的来到了这个人间天堂,在这里他遇到了他的恩人,拯救了他的生命。起先,奥利弗遇到了比他大几岁的神偷,神偷见他孤苦伶仃便将他领到了老偷费金那里。费金是一个神秘的人物,他见到奥利弗,仿佛认识他似的给奥利弗好吃好喝,还对奥利弗很好。但随着故事的一步步发展,我们看到费金要求奥利弗与其他两个孩子一起去偷他人的贵重物品时,奥利弗却怀着一颗善良的心,不忍下手。最后误打误撞的与被偷者布朗洛先生待在了一起。布朗洛先生发现奥利弗与他认识的一位女士长得十分相像,但却随即打消了奥利弗可能是那位女士孩子的念头,因为奥利夫的身份地位与那位女士极不相符。所以在神偷们将奥利弗带回费金住处后,布朗洛先生并没有追查奥利夫的下落。但是,奥利弗却被其他人深记在了心里。正在奥利弗受到坏人们的追杀与迫害之时,梅丽太太等人及时赶到将奥利弗“解救”出来。

最后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奥利弗在事实上属于一个私生子。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因为想独得父亲遗留下来的财产而雇人杀害奥利夫。但是他万万想不到他父亲的朋友布朗洛先生早就发现了他的阴谋而使他没有得逞。故事以大团圆的方式收场。

《雾都孤儿》告诉了我们为人要善良,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要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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