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议案的要求

关于议案的要求

今天,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关于议案的要求,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议案

议案是指由法定机关和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法律对议案的提出、议案的内容和处理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议案的提出者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代表。

(2)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3)议案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 出。

(4)提出的议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写清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是指议案提出的理由;案据是指议案提出的根据;方案是指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具体意见。如果是立法案或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应当附有法律、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者修正草案。

建议、批评和意见

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建议、主张、批评和意见等的总称,通常被简称为“代表建议”。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代表大会举行期提出的,即是向代表大会提出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即是向人大常委会提出的。

议案范文

编号:建议18553号

建议主题:关于教育公平的关键的提案

建议类别:科教类

建议人: 道一 政治面貌:群众

提交时间:xxx-02-22 22:56:22

内容:理由:

教育公平,是多年来,特别是今年两会关注的热点。教育公平做好了,祖国的教育事业才能真正腾飞于世界!教育公平的关键是什么?众说纷纭,各具智慧。

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资源配置均衡

这个方面,《十六大以来我国采取多项重大举措促进教育公平》,不管是政府还是个人,即使有三头六臂也不能做到绝对公平的。尚有不周到的地方,国人本着主人翁的精神继续提出建议、意见,继续完善国策,

其实,“外因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古往今来,能成就大业者都是从小家教严格,自觉奋斗而来的。当年的革命小鬼在简陋的窑洞、茅棚里也学得那么精彩就是例证,所以,现代教育公平的虽然要注重资源分配,但不是最关键因素。

二、教育公平的最关键是制度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中国的教育虽然强调“德育为首”,但是,教育评价制度却难以体现出来—— 一纸高考试卷根本难以评出“德才兼备”的好人,所以人们感叹:“好人难有好报”。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机械式学业牢牢套住,花了十几二十多年的时间完成学业培训,可是到出来工作时,学到的知识大都用不上,也失去了强劲的综合能力的培养、锻炼机会,身心疲惫,甚至是身心残缺。个人、家人的时间、金钱、心血、青春快乐耗费耗费了多少?国家也浪费了多少资源?所以不少人在冤,呼唤教育制度大力改革。

著名教育学者 柯领指出:“当代中国的教育体系已经成了一种本末倒置与拔苗助长的教育体系。”“‘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教育理念,恰恰让中国的孩子全部输在起跑线上。”他通过中美教育的特点对比,指出: “如果我们不从改革高考制度与高考内容入手,中国的任何一次教育改革都存在着失败的危险。”

既然教育是“心脑手合一”的结构,根据这个普遍规律,我们应该集中国、欧美教育的优点,改革相应落后的制度:既注重采纳当代欧美国家教育从“心”开始的情感意志体现方式,又在适当时候发挥中国开发脑潜能的“理性”教育特长,创造有中国特色的新教育新体系。

以往,多少人经过了相当漫长的时间,花费了多少心血学习各学科知识,取得了所谓初中、高中毕业证后,才根据特长进入相应的职校、高校学习。

改革考试制度,首先要设立从小累积的"德育考核",作为高考的起码条件。小学学习以情感意志体验为重点,初中以上根据特长选择学习内容,起码分为两大类,任人选择参加:一、中、英、数等科学文化课为主的;二、历史、地理、艺术、体育、技能等人文技艺为主的。这样,既让那些在劳动、技能、胆色等方面有特长的学子有用武之地,也减轻了学校、老师难以承受的“无论智能高低,一卷论英雄”的巨大压力,给予他们更多的时间、空间培养专业人才,两全其美。起码避免了这样一种难堪的局面:那些本来没有数、理、化、科学方面特长、兴趣的学子,但为了完成什么国家规定的学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啃各类知识,结果碰得焦头烂额,面对着这么一丁点总分、平均分,不但什么颜面都没有,连之后的学习生存技能的自信、兴趣都失去了,甚至变得叛逆……

上述吸取历史经验教训的教育制度的改革,包括惩治高考腐败等等,是教育公平的一个重点,但是即使其他各方面的基础设施都打好了,如果忽视了一个教育成功的至关重要因素——公平对待老师,教育也是失败的。

三、关注教育公平首先关注公平对待教师

现在有的人谈教育,开口就是要求教师如何如何。既然百年大计教师那么重要,但 “巧妇难为无米炊”,赋予老师的管教权没有真正下放,连对于老师最起码的关心、理解、尊重都没有做,为教育的成功该做的排忧解难工作还没有做好,直接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例如:

1、教育法度不完善,百般要求老师如何但是老师没有权威,无所适从

只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而没有《未成年人犯错惩治法》、《长辈孝敬法》,只有《教师法》,没有《家长法》……天平失衡,问题种种:家长教育孩子得过且过,造就了多少骄横难教的“小皇帝”,学生比老师还“高大”。无论学生多么冥顽,严厉一点的批评教育惩戒都要投诉,更何况还要避免种种赔偿,如履薄冰——孩子在校内出事,不管他是不是明知故犯,安全赔偿责任还硬赖着推给老师,学校又变成了没有收费的“保险公司”,

一幕幕不尊师的悲剧触目惊心!“亡羊”了,可是没有谁吭声“补牢”——国家没有明确具体的不尊师重教的处罚条例。社会上骄横蛮孩毒辣种种,“儿子是老子”,天地君亲师都没有尊严,就是从最起码的不尊师重道开始。师道没有尊严,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尊重教师,即是尊重社会,尊重每一个人,社会才能走向和谐。

2、教育净化社会空气,要求现代的老师是“超人”,其他袖手旁观的多

现代教育应该是全民的教育、觉悟,才能实现和谐。本来国家有专门的文化宣传机构,加上各种新闻报道、单位的政治学习、道德法制教育等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仿佛是“过堂客”,不知不觉,在社会上一些人的头脑中只剩下——教育,只是老师的责任了;学雷锋、做英雄只是个别特别好的人的事情。因而,不管遇到什么丑陋现象,袖手旁观,甚至高谈阔论,把责任全推到教育头上,

教育赋予老师管教的权力有限得很——仅仅是说理教育而已,然而要求老师的本事却比孔圣贤还利害,简直是“超人”。老师像没有防护罩、没有鞭子、手无寸铁的“牧羊人”,面对的却是大大小小、林林总总不同品性的复杂对象,孤军作战。不管学生低智还是高智力,评价老师的劳动也笼统地“一卷定音”。

3、对于教师劳动报酬的苛刻

在有关教师的法制中,予以种种种种义务、责任、处罚也够细致的,可是对于老师工作的一点血汗费,不说眼红吧,也说得上够吝惜的。例如,为应家长要求开设的午托晚托,在物价飞涨的时代,物价局定的管理费一天还是两元,水电费、床铺、空调等的设备损耗费、一个班各个科任老师的管理费等等等等全包了。人员有限时,学校开也不是,不开也不是。不敢提高物价,为了避免个别叼民的意见无视老师的感受、意见?难怪有人问:不知道是老师伟大的劳动不应该赚点血汗钱,还是国家的栋梁——孩子们的成长投资就该这么低贱?老师们在年年月月的心理煎熬中逐渐麻木了,老师的心态都不平衡,发起火来吃亏最大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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