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量安全承诺书集合9篇

关于质量安全承诺书集合9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使用上承诺书的情况与日俱增,承诺书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那么,怎么去写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质量安全承诺书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1

我公司郑重承诺:

在____________城区段河道治理工程的建设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如果我公司中标,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保证每月法定工作日在现场办公,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保证在施工期间在现场进行施工管理,不经业主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公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卫生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医院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食品安全我们责无旁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特此承诺: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等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各项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增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严格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要求,做好员工个人卫生,每日实行卫生检查制度;确保基础卫生设施齐全,保障食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严把进货关,坚持进货索证制度,不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建好食品购销台账。

四、加强内部卫生管理,不使用劣质食用油,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五、仓库管理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用料标准,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六、严格执行内部卫生制度和食品操作标准,保证食品加工程序的科学、安全和卫生。

七、自觉接受员工的监督,积极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3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为切实保证提供给使用者医用氧的使用安全,本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分装、销售医用氧,决不违法违规。

2、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医用氧分装质量和规范经营销售行为。

3、加强医用氧的管理,防止医用氧的不正当流通。严格执行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4、严把原料医用液氧购进质量关,严格审核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索取并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及销售凭证,保证不从不具有医用液氧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处购进原料医用液氧,不购进、不擅自使用未经审核合格的供货商原料。

5、严格执行医用液氧入库检查验收制度,保证原料的可追溯性。入库(低温液体贮槽)医用液氧实行按每车进行验收,验明医用液氧质量状况,并建立真实、完整的医用液氧购进记录;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入库、不使用、做退货处理。

6、严格执行医用液氧储存、养护制度,采取必要的防尘、防污染等措施,并做好低温液氧贮槽存储设施的养护等记录,保证医用氧储存质量安全有效。

7、严格按照公司注册的医用氧分装工艺进行充装管理,所分装的医用氧严格按照现行标准(中国药典氧)进行出厂检验,并建立真实、完整的批生产记录;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入库、不销售。

8、向社会销售合格医用氧,并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做到有可追溯性。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保证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时,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严格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立即停止使用、召回产品,通知医用液氧供应商,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9、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医用氧来分装医用氧,所分装医用氧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发证,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

10、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违反以上承诺,故意规避监管,弄虚作假,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并将积极配合、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理。

特此承诺!

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20xx年x月x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4

若我单位中标,一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并作出如下承诺:

1、门窗制作安装施工质量达到gb/t8478—xx《铝合金门》、 gb/t8479—xx《铝合金门窗》、gb—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最新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工程设计图纸文件要求。

2、质量等级为合格。

3、不合格工程不交工,并由我单位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4、本工程制作安装工期配合土建工程进度。

5、计划工期进度:本工程制作安装工期配合土建工程进度,窗框

进场日期根据实际情况配合甲方。

6、我方制作安装工期每延误一天,我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

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致使制作及安装工期延误的,期限顺延。

7、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5

为了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和索要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并按进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食品进货票据,如实记录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三、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四、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食品安全法》的培训教育活动,组织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临期食品、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应设立专柜(专区)销售,并设置提示牌,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对于自检或监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告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情况并报告辖区食品监管部门。

七、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协助监管部门做好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赔偿消费者损失。

八、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经营、贮存、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九、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

十、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行政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6

为了确保商品消费安全,杜绝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作为商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对其经营的商品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并作如下承诺:

1、不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以及“三无”商品,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不销售未经检验、检测、检疫或经检验、检测、检疫不合格的商品以及未取得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QS标志和3C认证的商品。

3、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及国务院503号令、省政府305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4、建立并执行商品质量验收、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粘贴式台账。严把商品进货质量关口,坚决不从非法渠道购入商品。

5、建立并执行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待销、库存商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三无”商品、无QS标志和3C认证的商品。大宗商品必须到工商部门备案。

6、建立并执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商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等措施予以处理。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商品,在营业场所内公示,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告,负责将不合格商品召回、销毁。

7、市场开办单位加强对进入市场内经营者的管理,与进场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市场显著位置公布不合格商品及违法经营等信息,确保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质量安全。

8、若违反以上承诺,将依法主动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盖章):

日期:二○XX年五月十四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7

我公司在施工中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认真和积极接受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现就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做如下承诺:

一、设专职项目负责人,不擅自变更项目班子成员,如需更换项目班子人员一定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五日内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的数量要求。

三、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均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持有效证书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四、及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五、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标准》,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四周用砖砌体或彩钢板围档,高度不低于一点八米,封闭连续、完好、有效;施工现场设置门卫室和灯箱式安全门,并设置标识。

2、施工现场宿舍符合要求:室内净高不低于二点五米,每间居住人员不超过二十人,每人床铺面积不少于两平方米,并且单人单床、通风良好。

3、施工现场食堂符合要求: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穿戴工作服、帽;食堂操作间、储藏间分设;操作间墙面、地面贴砖,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设施,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

4、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标准。

(二)“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1、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符合标准要求,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洞口、临边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护;悬空作业按照规定实施安全防护;防护措施满足规范化、定型化的要求。

(三)垂直防护

1、工程主体施工采用钢脚手架、密目网垂直防护。

2、架体材料无钢木混用的,架体与墙体拉结稳定,架体基础、立杆、剪刀撑、大小横杆、水平兜网等节点符合规范要求,防护高度满足要求。

3、钢管、扣件按规定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四)防护棚及安全通道设置

高层建筑施工或者在起重设备起重臂回转半径之内,设置的安全防护通道和安全防护棚满足双层防砸要求,其他人员固定作业和集中作业的地方设置具有防雨、防晒功能的防护棚。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1、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2、建筑起重机械已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备案证。

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并通过监理、安装、使用单位的共同验收。

4、建筑起重机械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安全监管机构办理使用登记。

(六)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要求。

2、外电线路防护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按照规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3、配电箱洁净,外形尺寸符合规定要求,箱内电器产品质量合格,隔离开关使用透明的塑料外壳断路器。

(七)其他要求

1、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2、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4、安全生产内业管理符合要求:统一采用《建设安全资料管理系统》软件,设置专人管理,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关资料按照规定履行签字手续,施工现场有关验收记录及时、完整。

违反以上规定,接受建设安全监管机构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8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三方就 工程项目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承诺如下:

一、建设单位:

(一)质量方面:

1、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2、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齐全。

4、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筑工程质量。

5、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使用,重大变更按规定重新报审。

6、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7、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8、按照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和备案不交付使用。

(二)安全方面

1、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及时拨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4、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二、施工单位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发给其他单位的,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 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 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对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0、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9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让消费者吃上放心食用油,进一步规范食用油市场竞争秩序,加强行业自律,营造一个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食用油市场体系,促进食用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我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的义务,法承担相应的商品质量责任,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及社会的监督。

二、认真履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规定的各项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保证食用油质量符合有关产品标准、卫生规范的要求,决不销售不合格食用油。

三、认真履行索证索票制度,保证所销售的食用油进货渠道合法,质量合格,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绝不销售来源不合法的食用油,特别是地沟油。

四、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杜绝销售环节中片面追求利润、忽视食品油质量安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

承诺单位:

时 间:


缓存时间: 2024-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