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地生态安葬倡议书

节地生态安葬倡议书

节地生态安葬倡议书一:

清明节是缅怀英烈、祭奠逝者、感恩先人的传统节日。为传承历史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倡导现代殡葬文化理念,大力营造“移风易俗、生态安葬、安全祭扫、环保祭扫”的良好氛围,向广大家属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祀。通过植一棵树,献一束花,敬一杯酒,重温一次先烈事迹等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来缅怀先烈、追思先人,提倡不烧纸、不抛洒纸钱,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郊游、踏青和放风筝等民俗活动,培育健康文明的`节日生活方式,自觉抵制低俗的祭祀用品,告别祭祀陋习。

(二)倡导生态安葬。大力弘扬孝老爱亲、厚养薄葬的传统美德,提倡对在世老人多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时,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提倡采取海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节地安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三)倡导安全祭祀。自觉维护祭祀场所公共秩序,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在山头、林地、公墓内违规用火,祭扫时不吸烟,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提倡乘坐公交车辆出行,驾驶机动车辆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避开高峰日,错开时段,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

(四)倡导环保祭扫。提倡采取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网上祭奠等环保方式缅怀先人,不在道路、小区、草坪、广场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抛撒冥币,鸣放鞭炮,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共同维护绿色的生态环境。

广大家属朋友们,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祭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祭扫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以移风易俗、生态安葬、安全祭扫、环保祭扫的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

节地生态安葬倡议书二:

广大市民:

为纪念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及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火化政策,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履行文明低碳祭祀,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动我市殡葬改革深入发展,特拟定4月15日至5月14日为我市殡葬改革宣传月,提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节俭办丧事。

文明治丧、简办丧事,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不在城市居民区、城市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停放遗体,鸣放大炮;提倡缩短治丧时间,以不超过三天为宜,吊唁形式以鞠躬代替磕头,丧葬服饰以黑纱、百花替代披麻戴孝,出殡形式以告别替代发丧送葬、扬幡招魂。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

二、实行火葬和生态安葬。

严格遵守火葬区各项规定,去世后依法进行火葬,自觉抵制偷葬私埋、骨灰装棺再葬、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倡导生态安葬、环保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绿色生态安葬方式,积极参与骨灰撒海葬或深埋不留坟头,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带头捐献器官或遗体。

三、开展文明低碳环保祭扫活动。

采用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文明祭祀方式缅怀故人,提倡厚养薄葬先进文化,减少焚烧纸扎、焚香摆供等传统祭祀形式,将实地实场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不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公共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不举办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的逝者祭祀活动,亲属内部举办的祭祀活动,不大操大办,不请乐队、戏班、歌舞等,鼓励群众祭扫革命先烈。

四、自觉宣传殡葬改革政策。

各级团组织、工会、妇联、老年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号召广大青年、妇女、老人自觉遵守和宣传殡葬改革政策,传承先进文化、弘扬新风正气、抵制丧葬陋习和相互攀比之风。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做丧葬习俗改革的先行者,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对不利倾向和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曝光反面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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