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的境诗歌

梦的境诗歌

梦中

再次看到

你熟悉的脸

依旧惊慌无措

面对世事瞬息万变

拼命

奔跑追逐

失去了背影

也无法回到原点

碰撞在梦的隧道里

惊恐在心底肆意蔓延

梦醒

一切如旧

踏实的感觉中

流淌着一缕遗憾

知道

即使梦中

也无法回到昨天

叹息

不禁再次

在心底回旋

梦中的青春

不单是有月亮的晚上,就是平常的睡眠,也极容易惊醒。眼睛微微地开着,鼾声是没有的,虽则睡在那里,但感觉却又不完全失去。

暗室里的一声一响,虫鼠等的脚步声,以及屋外树上的夜鸟吟声,都一一会闯进耳朵里来。

若在日里陷入于这一种假睡的时候,则一边睡着,一边周围的行动事物,都会很明细地触进入意识的中间。

若周围保住了绝对的安静,什么声响、什么行动都没有的时候,那在假寐的一刻中,十几年间的事情,就会很明细地,很快地,在一瞬间展开来。

也许像星星 也许是梦境

自卑

长得好看的女孩大抵都有些自卑,没人能说得出为什么,就像超市购物架上排列得整齐的东西,往往不如堆在花车里的东西热卖。

千树第一次出现在校园里的时候,操场上打篮球的男生都把目光转向了她,她就像是一阵龙卷风,席卷了整个校园,却也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

所有人都在讨论这位新转学来的女孩,包括千树的同桌——松鼠。松鼠是个很爱笑的女生,长得不算好看,但她就是有种奇怪的魔力,让人想要亲近。

松鼠趴在桌子上,悄悄问千树:“你一定谈过很多次恋爱吧?好羡慕你。”

“也不见得。”千树嘀咕了一声,随后埋头整理笔记。然后她看到了笔记本扉页上画了一颗毛茸茸的心,大红色的,甚是可爱。但下面还有一行字:我就这一颗心,给了你就没有了。

千树的心还在,她没有给过谁,说出来可能没人会相信,她到现在还没真正地谈过一次恋爱。一开始就说了,长得好看的女生都很容易自卑,千树也不例外。

她总觉得自己是运气太差,要不然为什么喜欢的男生都拒绝自己呢?

单车

这几天千树发现,松鼠好像又恋爱了。别看松鼠不好看,但她的男朋友个个都是帅哥,而且对她特别好。千树有时候都忍不住羡慕,怎么没有人大半夜的来宿舍给她送夜宵呢!

松鼠把夜宵放在桌子上,叫千树一起来分享。

“尼克其实人挺好的。”松鼠啃着鸭掌说。

“对呀,他好贴心,大半夜给你送吃的。”千树回应道。

“他其实是送给你的,但不好意思,所以让我交给你,嘿嘿。”松鼠笑着说,脸上露出一副小得意的表情……

“嗯?我跟他不熟吧!”

“不熟有什么关系,谁不是这么过来的,你可以试着接触下,他人真的不错。”松鼠说得蛮在理,好像从陌生人到恋人也就那么回事。

然后,千树被松鼠拉着开始同尼克约会。说是约会,其实不过就是一起吃吃喝喝,然后绕着学校外面的湖骑车绕圈。

千树踩着单车往前冲。尼克在后面追着,夕阳的光打在他们身上,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有那么一部分竟重叠在了一起。

梦境

每周四没有晚自习,他们就相约一起骑单车。

尼克和松鼠自然是会陪她一起的。他们绕着湖骑,时快时慢,三个人变换着速度,追逐着彼此。

湖的尽头处有一大片草坪,夏天的时候会有很多萤火虫。千树说:“要是把它们都装在玻璃罐子里,会不会变成一盏像星星一样的灯?”

“喏,还是不要吧。”松鼠嘟着嘴说。

“有机会可以试一试咯。”尼克忽然开口。

他们三个人躺在湖边的草坪上,头顶是漫天的星空,不远处有萤火虫飞舞,像是跌落在草坪里的一个梦境。

或许是那一晚的星空太美了,又或许是这晚风太温柔,总之,千树不小心就睡着了。她做了一个很短暂的梦,梦里她站在空无一人的街上,看着少年背她而去,没有回头。

醒来之后发现尼克和松鼠都不见了,头顶的星空还是那么璀璨,她发现自己的眼角有些湿润。

她推着单车一个人回学校,千树记得那年她十岁,暑假的时候去外婆家,然后见到了那个少年,他们共度了两个月,他临走的时候告诉千树:“明年一定要等我哦!”

可是以后的每一年,千树都没有再看见他。

傻事

半夜千树的手机响了。

尼克发来短信:快到阳台上来。

千树来到阳台,然后她惊呆了。她的宿舍在二楼,就在阳台外面,尼克举着一根长竹竿,棍子顶端套着一个玻璃罐子,里面是发着光的萤火虫。原来他和松鼠是去捉萤火虫了。

那一刻,千树感动得都快哭了。

尼克在下面晃动着竹竿,好让罐子可以动起来,却不小心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罐子也被摔碎了,萤火虫飞走了。

她忽然就难过起来,她给他发了条信息:以后别再做傻事了。

怪人

男生也分好多种,有的是死缠烂打型,有的则是知难而退型。比如尼克,他就属于后者,那晚,本以为会打动千树,却没想到收到那样一条短信。

年轻的时候,谁没有在恋爱里做过一些傻事?

他觉得那根本就不算傻,他甚至可以为了千树去死。但是你爱的那个人,她怎么会知道?

千树问松鼠:“尼克怎么突然不来找我们了?”

“你把人家伤了,还问我为什么?”松鼠为尼克打抱不平。

她闭上眼睛想了想,那个男生的样子都模糊了。毕竟是好几年前的记忆了,她能够想起来的不过是一些残缺片段,她甚至都不知道男生的真名,只记得大家都叫他毛球。

你相信一个十二岁的女生懂得爱吗?这个答案见仁见智。但千树可以肯定的是,那年,她享受那种有一点点暧昧的关系,他会以一副命令的口吻对她说:“站住,别动!”然后,掀起她的裙子,跑开。其实,他连看一眼的勇气也没有。

两个梦

蒲松龄老先生的晚年,习惯于在他那破旧的聊斋外,摆两张椅子,一张桌子,准备一壶热茶,款待过往的路人。然后就与他们聊天,请他们说故事。于是,每天只要听一个故事,他的那本《聊斋志异》便可交付书局出版了。

那天他刚把书稿送走,这时他见到一个衣着华丽,大约三十多岁的男人,骑着一匹马,还跟着一个小厮。

那男人虽然看上去很富贵,脸却很黑,很粗糙,还有一块块的伤疤。蒲松龄一看便知这人肯定有着与众不同的经历。蒲松龄请那人下马,坐下来喝茶,喝完了茶。蒲松龄打量了他一番,然后说道:“说个故事吧?”

“什么?”那人有些不解。

“说个故事吧,公子,你的心里一定藏着个故事。”

那人想了片刻,然后轻轻叹了一口气,便娓娓道来——

我是山东安丘人,祖上曾经做过官,但是后来家道中落,又父母早亡,只留下一块铭记祖宗功德的石碑和间破屋子。

我虽然自幼苦读诗书,可到了二十岁居然连秀才都没考上。我那时穷得可怜,只能靠借钱度日,没有人愿意嫁给我,我心灰意冷,有了寻短见的念头。

突然有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和尚,他对我说,我有一千两黄金,藏在西藏的曼陀寺。我相信这个梦,这个梦给了我希望。于是,我向亲戚借了许多钱,踏上了去西藏的道路。

我一路上千里迢迢地省吃俭用,到了四川,却遇上了强盗,抢光了我的钱,差点要了我的命。然后,我只能沿路乞讨,到了四川的打箭炉。过了打箭炉,我用尽全力翻过一座大雪山,就到了藏区了。

我终于筋疲力尽地倒下了,在雪地中等待死神的降临,一户牧民救了我,我又活了过来。

终于我一步一磕头地到了拉萨,我见到了金碧辉煌的布达拉宫和大昭寺。

由于语言不通,我在拉萨的寺庙里住了一个月都没有找到曼陀寺,于是我又离开了拉萨。

我在西藏游荡了一年,四处寻找曼陀寺。

我吃尽了各种苦头,还学会了藏语。我想放弃,但我是借了钱出来的,空着手回去还不如让我死了。

我终于绝望了,我完了,我彻底完蛋了,我的一生就毁在了一个荒诞的`梦里。我来到西藏的场上,伸开双手一动不动地躺下,让那些秃鹫们来把我吃光吧。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从噩梦中醒来,见到的是满眼的酥油灯光,一片黄色,宛如金子一般灿烂。我躺在一张床上,一群西藏喇嘛围着我,秃鹫带我升天了吗?

“你终于醒了。”一个老喇嘛说道。

“你是谁?”

“我是这里的活佛。”

“这里是什么地方?”

“曼陀寺。”

我终于找到曼陀寺了,这是佛的安排,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救了我。为了我的一千两黄金,我必须留在这里。于是,我在这里出家做喇嘛了。

曼陀寺很小,总共只有三四十人,位于一座雄伟的雪山的半山腰,非常荒凉。西藏的寺庙里常常贴许多金箔,但曼陀寺不要说金箔,就连银箔、铜箔都没有,只有木头、泥巴和石头。

但为了我的金子,任何苦难我都必须忍受。我居然成了一个合格的喇嘛。

白天我认真地念经,干活,像一个真正的苦行僧,当然那是为了获得他们的信任。晚上,我趁他们全睡着了以后就偷偷地出来,到全寺每一个角落搜寻一遍。

从菩萨的身体到大殿的房梁,从酥油灯的基座到转经幢,从库房到马厩,一晃居然十年的光阴过去了,我的青春也一去不复返了,我只有三十岁,却像个四十岁的人。

我忍辱负重地度日,但我的黄金却始终连影子都没见到。所谓“只要工夫深,铁杵也能磨成针”,我始终没有泄气,因为我还有个地方没有找过,那就是活佛的卧室。

他又从来不肯离开寺庙,白天卧室紧锁着,晚上他就寸步不离房间,里头一定藏着黄金,这老活佛原来也是个守财奴。

我不能再等了,我已经浪费了我的青春,我要为我的下半生打算。我豁出去了,我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偷偷地点燃了库房里的干草,熊熊大火立即燃烧了起来。

全寺的喇嘛都来灭火了,活佛也出来了,于是我就偷偷地溜进了活佛的房间。可是活佛的房间里什么也没有,除了一张羊毛毯。

他们扑灭了火,发现独独少了我,于是推断出是我纵的火。我被绑了起来,一阵痛打,浑身是伤,被赶出了曼陀寺。

完了,我的生命算是彻底毁了,一切的努力,十年啊,都付诸东流了。

赶走我的时候,在寺门口,老活佛惋惜地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就把当年我做的那个梦告诉了他。

老活佛听了哈哈大笑,他说:“十年前,我也做过一个梦,一个大喇嘛对我说,在山东,有个叫安丘的地方,那里有块铭记祖宗功德的石碑,在石碑下,藏着一千两黄金。这真是个奇怪的梦,但我从没有相信过,我才不会像你这样为了一个梦而背井离乡浪费整个青春。”

我听了大吃一惊,向他磕了个头,立刻离开了那里。我回到了家里,没人认得我了,我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家那块铭记祖宗功德的石碑扒倒,并在那底下挖地三尺,果然挖出了一包黄金,一千两,没错,正好一千两。从此,我发了财,成了一个富商。

“太有趣了,谢谢。”蒲松龄老先生送走了那位具有传奇经历的人。他细细地品味着这个故事。但他最终还是没有把这故事编入他的《聊斋志异》,因为阿拉伯的《一千零一夜》中也有与其相类似的故事。为了不发生版权纠纷,蒲松龄只能由自己来每天回味了。

你相信梦吗?

列车上的瓢虫

一粒火似的瓢虫,当我欲去拉窗的时候,挡住我的视线。

顯然,它是从刚才停车的小站上来的。此刻它仿佛睡着了,像一柄收拢的红油纸伞,古老而又年轻,神彩奕奕的,与人类不相干的样子。

从其身上飘来一股草叶,露珠和泥土的清爽,一股神秘而濒临的农业气息……它的肺里犹如掉进了薄荷的叶片,明澈,纯净,涟漪般迅速的溶化,弥漫……

它小小的体温抚摩了我,将我泯没。

什么样的诱惑,使之如此安然地附着在这——冰凉的铁窗草够里?

它是一簇火焰,一颗童话的糖果。一粒诗歌记忆中失踪的字母……和我熟视的现实生活无关。

它驮着七盏幼心,不多不少一共七盏。为什么是七呢?

这本身就是一件极神秘的事啊!

有效往往与神秘,博大有关。

我肃然起敬,不忍心惊扰它,它有尊严。任何生命都有尊严的。

它更值得羡慕的——像一个小小的纯净的世界,花园一样的恬静,菜田一样的清洁,女性一样的生动,儿童一样的智慧和美德。

它能飞翔,乘着风,乘着自己生命非来非去。而人类只能乘着工具——且“越来越变成他们工具的工具了”。它不求助什么,更无须勒索欺压自己的同伴,仅凭天赋及本色生存,这是它与人类最不同的地方吧。

它自由着,因为不背负着太多的包袱,生命乃其唯一的“行李”。它快乐,由于没有人的复杂心计,对任何的事物不含故意和戒备。它的要求极其的简单——有风,有生命和大自然就行了,从躯体里散发出一种轻盈,幽雅,健康和满足。

它一定来自非常遥远的地方,那里生长着一切美好,朴素,单纯和高尚的宇宙情愫……

在心里,我深深的向它鞠躬。我感激这只不知从何处飞来小家伙,它的降临,使这个炎热的路途之夜变得异常清润和芳爽。

我将记住这个梦境一样的夏夜!

下次的约会

当我死时,你的名字,如最后一瓣花

自我的唇上飘落。你的手指

是一串串钥匙,玲玲珑珑

握在我手中,让我开启

让我豁然开启,哪一扇门?

握你的手而死是幸运的

听你说,你仍爱我,听你说

凤凰死后还有凤凰

春天死后还有春天,但至少

有一个五月曾属于我们

每一根白发仍为你颤抖,每一根潇骚

都记得旧时候,记得

你踩过的地方绽几朵红莲

你立的地方喷一株水仙

你立在风中,裙也翩翩,发也翩翩

覆你的耳朵于我的胸膛

听我的心说,它倦了,倦了

它已经逾龄,为甄甄啊甄甄

它跳得太强烈,跳得太频

爱情给它太重的负荷,爱情

爱情的一端在此,另一端

在原始。上次约会在蓝田

再上次,在洛水之滨

在洪荒,在沧海,在星云的叆叆

在记忆啊记忆之外,另一端爱情

下次的约会在何处,在何处?

你说呢,你说,我依你

(你可相信轮回,你可相信?)

死亡的黑袖挡住,我看不清楚,可是

嗯,我听见了,我一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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