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离婚的协议书模板汇编十篇

【推荐】离婚的协议书模板汇编十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离婚的协议书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离婚的协议书 篇1

协议人:张 某, 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王 某, 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离婚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离婚一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有财产及分割如下:

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 市____路____号的楼房一套,目前在张某名下。现张某同意该套房产归王某所有,由王某给付张某房屋折价款50万元,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王某先行支付25万元。张某在收到该笔款项后,三日内配合王某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更名为王某后,王某在3日内将剩余的25万元支付给张某。

王某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若由于张某不予配合王某办理房产转移而给王某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张某须双倍返还所收款项。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王某所有,王某向张某支付1万元。

三、夫妻共同债务及分担

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子女抚养及另一方的探视方式

1、张某与王某在婚后育有一子张某某,张某同意儿子张某某由王某抚养,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15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到张某某年满18周岁止。如张某某考上大学,产生的相关费用双方各自负担一半(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

2、张某拥有探视权。每月一次。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张某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需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如张某行使探视权之日正好遇到张某某上课,为不影响张某某的学习,该时间调整到下一周或由张某送张某某到上课地点。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离婚的协议书 篇2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所以,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及发放相关证件。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本案中原、被告虽然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双方未持此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该协议书不具备登记这一特定的形式要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一般也不会依据离婚协议的内容来判决双方离婚,但可以依据该份协议结合其它证据来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问题及家庭财产情况。

签了离婚协议书没办离婚登记算离婚吗?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原告郑某(男)与被告陈某(女)于20xx年9月结婚。20xx年2月双方因家庭矛盾产生纠纷,陈某提出离婚,并与郑某共同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为: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小孩由郑某抚养,陈某不承担抚养费。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归郑某所有,但必须补偿陈某八万元人民币,其他共同财产归郑某所有。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捺印后并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陈某回到娘家居住至今。20xx年12月,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来证明双方都已协商同意离婚,对小孩和财产也都进行了约定。陈某辩称当初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并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份协议书没有生效。她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当初双方关于小孩和财产分配的协议。

离婚的协议书 篇3

协议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与自愿离婚。

二、儿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6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归女方所有;男方银行存款元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离婚的协议书 篇4

男方: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 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 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年___月认识,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_年__月__日生育大女儿,名_______;于_____年__月__日生育二女儿,名________。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大女儿已成家,二女儿___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___年 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______元,男女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配,男方得_________元;女方得 _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_元给女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_方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___所借债务由______方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做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 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鉴于男方行为不当,导致离婚,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______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__元给对方(按月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宜丰县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离婚的协议书 篇5

一、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4.子女抚养和教育;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结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中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实践中一般是当场发证)。

四、离婚证的法律效力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例如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就得办理离婚公证后才能认可。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五、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

4、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

离婚协议书可以撤销吗?

离婚,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而言,很多人愿意选择协议离婚,毕竟传统中国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那么达成了的离婚协议可以作废吗?

一、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一)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显然,婚姻关系包括涉及婚姻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处理应适用《婚姻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精神。上述两种观点他们都是基于同一个理论基础,即用合同法的有关原则精神来处理婚姻关系纠纷。

(二)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

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符条件时才能生效。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当然,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不会象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对所附条件、所附期限表达得那样明确,但不管其表述如何,离婚协议应体现这一精神。所以当引起离婚诉讼时,离婚协议所附条件、所附期限显然没有成就,故不应发生法律效力。

(三)离婚协议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客观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民法通则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三个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要求不能有存在无效的或可变更、撤销的情形。作为协议,首先要求应是平等主体之间所签,其次一定要体现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第三,协议内容应当公平。

离婚协议往往是在特定的条件、特定的环境中形成的:有的是在诱骗、胁迫下签订的;有的是为了避免矛盾,一气之下签订的;有的是为了达到其他非法目的如逃避债务等而签订的;甚至有的准备假离婚……在这样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明显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由于以上种种可能的存在情势变迁的情况就特别容易出现,如一方一气之下在离婚协议上签上了名字,后慢慢消气了,若干年后引起诉讼,这样的离婚协议能作为法院审案的依据吗?显然不能。但在实践中要正确判断离婚协议的签订是否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非易事,因为协议的当事人是夫妻,相比一般协议的当事人而言,他们签订协议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不慎重,即使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事后也很难有证据证明协议是违背双方或一方真实意思所签,所以简单认定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是不慎重、不严肃的。

另一方面从签约当事人来看,表面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约定,而实际上往往并不是完全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在每个家庭中夫妻地位完全平等的很少,所以很容易出现显失公平的协议条款。《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其立法意图一是为了尽可能维护家庭的团结。二是为了防当事人感情用事,草率从事。显然立法机构也清楚意识到夫妻之间矛盾纠纷处理的特殊性。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可不可以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后双方已发生法律效力和产生法律后果,当事人因离婚就达成的协议,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任何一方均应予以遵守,全面履行。

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因反悔想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可以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书能不能作废?希望小编整理的内容能够为您解除疑惑,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按揭房离婚时应该归谁?

一、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归属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区分不同的情形来处理。当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其以个人所有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当然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配偶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当然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清偿的义务。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该房屋仍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的按揭债务也是其个人债务。如果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应该给予补偿。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义务予以清偿。

二、婚后夫妻双方以共有财产购买,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归属

对于这种情况,在离婚时首先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则按该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需要法院依法判决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先由一方使用。而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夫妻间达成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经典案例:

赵某(男)和王某(女)于20xx年登记结婚。婚后因为男方不断努力事业有成,而女方除了照顾家庭基本生活外,本人不思进取,整日就是东游西荡、和几个狐朋狗友吃喝玩乐。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根本没有共同语言,赵某不想武断的作出离婚的决定,毕竟不管当初结婚是否心甘情愿但是总归是娶了王某,所以,赵某对王某的所作所为不断的作出忍让和退步,但是,王某每日对赵某是热潮冷讽、对赵某甚至是盯梢、查电话记录,动员整个家庭和赵某作对,不管赵某作什么事情,王某就是不满意,疑神疑鬼,每日不去考虑自己的不对,更没有努力提高的自己文化水平和修养,就是知道整日的对赵某发牢骚、发脾气,每天是埋怨满腹,王某的理由就是既然你娶了我,就得负责到底,我就是这样了,男人就得挣钱养家,至于女人或者王某自己该做什么却没有要求。到了20xx年,二人经过了多年的”战争”,最后,双方都感觉筋疲力尽,二人达成离婚协议将夫妻共有的一处房产给王某,但是当二人准备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时候,王某对财产分割的约定反悔并准备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对于王某和赵某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配的内容对二人还有效吗?

律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虽然赵某和王某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二人最后并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王某若是提起的离婚诉讼中涉及夫妻财产,二人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人民法院将根据离婚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出资购买的婚房,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该履行

当夫妻感情破裂或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友好分手,即协议离婚,这表明社会文明的进步。毕竟一旦为离婚上到法庭,不仅容易加剧双方原有的矛盾,尚存的一点“温存”也许就荡然无存,等于在原有的“伤痕”上再撒上一把“盐”,而且由此造成对孩子的伤害更大。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诉讼所耗费的时间和财力也相对较大。因此协议离婚应是离婚的首选方式。只有无法达成协议时,不得已才诉至法院。

按照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须是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主要内容是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及补偿、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及费用的分担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名表示认可。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实际上也是一份“合同”的订立,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依法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应予遵守,全面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即使另一方的权益受到损害,依法也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还必须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确认生效后,才能按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审查时,只要认定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都会依法确认离婚协议的合法和有效。

本案争讼涉及到一个重要问题是,究竟是以达成离婚协议时的约定(20xx年7月16日)为准,还是以签订离婚协议(7月19日)为准。因为双方均承认7月16日男方转了4万元给女方,这是否就是《离婚协议书》约定的4万元分割财产的补偿款。按照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前达成的协议并无法定的效力,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在于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确认之时,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对于协议书的理解应当是以登记时双方确认的离婚协议书为准。即使在此之前有双方签名的离婚协议书,也必须是以办理离婚登记时再次确认为有效,否则无效。这样理解自然就不难判断双方争议的4万元补偿款是否实际履行。

2、财产分割协议必看的内容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离婚时房屋析产要有哪些手续呢?

离婚时进行房屋的归属进行认定,从而对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具体需要哪些手续呢?

在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共有房屋的分割,这时就需要办理房屋析产手续,也称房屋分割手续。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前提条件是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双方或多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再办理析产手续时,除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外,还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20xx年10月1日以后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6)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7)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

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费用是收取房产证印花税5元,不收其它费用。

离婚的协议书 篇6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结婚证号码:______________。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在婚姻期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有一_________(子女),姓名是______。由____________(女方男方)抚养,____________(男方女方)每个月支付小孩子抚养费____________元。

三、男方一次性补偿给付女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____________(男方女方)每月享有至少一次探视权,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公司一处(位于____________),轿车一台(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一处(位于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财产的债权债务由男女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双方无共同存款。

七、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对外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或承担。

八、男女双方清楚知道虽协议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九、本协议的男女双方自愿签订,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自愿离婚,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各项安排,亦无其他不同意见。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男女双方各执______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______份。本协议由男女双方签字,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离婚的协议书 篇7

协议人:姓名,性别,20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x路xxx号。

协议人:姓名,性别,20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x路xxx号

协议人双方于20xx年 月 日在xx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xx与xx自愿离婚。

二、儿子女儿xx由xx抚养,由xx每月给付抚养费xx元,在每月xx号前付清;直至付到 8周岁止, 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xx路xx号的xx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xx元,现协商归xx方所有,由xx方一次性给付xx方现金xx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xx万元,归xx方所有,xx方向xx方支付xx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共同债务,根据双方协商好的填写在下面就行)

五、xx可在每月的xx接儿子女儿到其居住地,于xx送回xx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xx天与xx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六、因男方有家庭暴力(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男方一次性赔偿女方x万元人民币。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离婚的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

乙方:_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

甲、乙双方于____ 年 月 日在武汉市__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________,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就离婚、儿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____ 与乙方____ 自愿离婚。

二、甲、乙双方的婚生儿女____ 归 方抚养, 方每月给____支付抚养费____元,直至___18周岁。

三、财产分割:

1、位于________的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是____方____ 购买,离婚后归____方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归 方所有。____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____ 内搬出。

2、、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银行存款____ 元,____ 公司股票(价值____ 元),离婚后全部归____方所有。

3、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____ 元人民币的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 方负责清偿。

四、本离婚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____ 甲方:____(签名) 年 月 日

____乙方:____(签名) 年 月 日

离婚的协议书 篇9

经双方达成协议,现就女儿XXX抚养权变更及财产分配等事宜重新协商如下:

一、离婚时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双方达成一致抚养权归乙方。现因女方工作性质及其它原因对女儿的成长不利,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将抚养权变更为归男方,女方可以随时探望,但要带孩子去哪里,必须经男方同意后方可带走。

二、结婚后与离婚前的共同财产

1、离婚时为女儿的生活环境、健康成长,XX处的一切财产归女方和女儿所有。

2、因女方原因,导致抚养权归男方,也同时为了女儿的生活环境、健康成长协议如下:

(1)女方同意出资为女儿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经达成协议,女方愿意付房屋首付房款及房屋内装修,按揭款由男方负责。

三、离婚后因故双方仍共同生活了一年多,期间购置的XXXX小车归女方所有,按揭部分由男方负责,并办好一切手续过户到女方。 此协议双方认可、签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商达成后无任何纠纷,双方的任何事情无权干涉。

男方:女方:

年  月  日

离婚的协议书 篇10

男方:_________,汉族,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汉族,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_年____月相识,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致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已无任何和好可能,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___由_________方抚养,随_________方生活,由_________方按以下方式向_________方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_________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抚养费_________元给_________方。

□_________方应于每月____日向_________方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银行卡支付抚养费_________元。

(从以上两种抚养费支付方式选择一种)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_________方每月可以前往_________方处所探望孩子____次。具体探望方式为:前往探望/接出探望,探望的具体时间为每月的第____个星期____早上______点到当天下午______点。

如_________方不按照上述时间将孩子送回,_________方有权拒绝其今后继续探望孩子。

节假日及特殊情况下子女的探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_________方名下存款_________元,_________方名下存款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 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_________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给_________方。

(2)房屋: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共____处,其中,由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所有权归_________方所有, 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_________方必须协助_________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_________方负责。_________方应当于_________方户口迁出____日内向其一次性支付房屋差价___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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