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手足口病应急预案

卫生局手足口病应急预案

以下为您提供了两篇卫生局手足口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卫生局手足口病应急预案(一)

在县卫生局统一领导下,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防控工作。实行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一)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镇手足口病防控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指挥、协调、管理镇域内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手足口病应急方案 。

3、防保科职责:负责我镇手足口病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检查、督导全镇卫生室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和监测工作,开展本镇村医,幼儿园园长手足口病知识培训。

4、内儿科:负责每天下午5时至次时8时到本院诊疗的手足口病疑似病例的筛查、诊断、报告、转诊、隔离治疗、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

5、门诊部:负责每天早上8时至下午5时到本院诊疗的手足口病疑似病例的筛查、诊断、报告、转诊、隔离治疗、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

(二)监测报告

1、建立乡、村二级手足口病监测网络。防保科负责制定监测技术方案,并指导各地实施。各相关科室要按照要求开展手足口病日常监测工作。本院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防保科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为手足口病的责任报告人。

2、设置监测点。根据手足口病的流行特征及防治工作需要,科学设置手足口病的监测,各相关科室要根据手足口病发病特点和诊断标准开展病人筛查,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病人要及时向防保科报告。每日定时报告监测情况及收治病人的动态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

3、在发生手足口病暴发和流行时,进行日报告;诊断的手足口病要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一旦出现暴发疫情,达到本预案中规定的疫情分级标准时,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为手足口病的责任报告人。手足口病责任报告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手足口病及其处置情况。不得迟报、乱报和隐瞒疫情。

(三)对策措施

1、暴发疫情控制措施

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和儿童普遍易感。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是控制本病的关键。

⑴控制传染源

①对病人实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的婴幼儿实行医学观察,严格管理传染源。该病的潜伏期为2~7天,传染源包括患者和隐性感染者。流行期间,患者为主要传染源。患者在发病急性期可自咽部排出病毒;疱疹液中含大量病毒,破溃时病毒溢出;病后数周,患者仍可从粪便中排出病毒。对于传染源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进行隔离;隔离期限为临床症状消失后7天。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和接触者人数,强化洗消措施;对居家观察的密切接触者,由乡镇、村街防保人员具体指导落实隔离措施和周边区域的消毒处理措施,每日记录密切接触者有无发热和出疹情况。

②医疗小组要积极救治病人。要不断总结诊治经验,提高临床救治水平,同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作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各种标本采集工作。要严格掌握手足口病病例治愈标准,防止疫情扩散。完善诊疗记录。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项目齐全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必须详细、认真填写,必须要有详细的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电话,以利于开展流调和传染源追踪。

⑵切断传播途径

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病例发生所在地要及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垃圾、粪便、污水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用含氯消毒剂以适当比例配比进行消毒;使用菊酯类杀虫剂杀灭蚊蝇。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⑶保护易感人群

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托幼机构要加大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对发现的病人一定要及早隔离治疗。认真落实《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患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衣物、被褥、餐饮具、玩具等)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以保护易感儿童。

⑷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病知识水平

以多种宣传形式,介绍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引导家长纠正儿童不良卫生习惯,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家长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卫生局手足口病应急预案(二)

近期在凉山州等地出现手足口病局部暴发流行,为做好我镇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松新镇中心卫生院防治手足口病应急预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

组 长:刘树丹(院长)

副组长:梅宇(副院长)、龚梦川(院长助理)

成 员:陶亮汀(防疫医生)、刘加荣(妇幼医生) 韩洪勇(药房主任)、郑福高(医生组长)、周扬芳(五一村防保员)、冯玥荣(塘河村防保员)、夏志荣(立新村防保员)、严昌玲(上游村防保员)、骆文高(马桑坪村防保员)、吉克色呷(增建、子各村防保员)、徐朝峰(驾驶员)。

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制订医院手足口病的防治预案,并指导、督促各村、学校、幼儿园对手足口病防治的落实情况,组织医务人员对疑似手足口病转诊及报告工作,配合疾控中心开展手足口病流调与消杀工作和依法对有关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办公室设在院办室。

二、成立手足口病防治小组:

组 长:刘树丹(院长)

副组长:梅宇(副院长)龚梦川(院长助理)

成 员:

王惠(妇产科主任)、郑福高(医生组长)、鲁兴梅(护理组长)、韩洪勇(药房主任)、肖露(检验科主任)、徐朝峰(驾驶员)。

手足口病防治小组负责医院手足口病病例的会诊,对疑似手足口病转诊及报告工作,制订治疗方案及指导对手足口病重症病人的抢救。

一、总则

(一) 总体目标

为加强我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及时处置重症病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 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各负其责:以人为本,分级处置。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手足口病的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手足口病防控的组织管理及职责

卫生院、卫生所及个体开业诊所、学校职责如下

(一)卫生院负责疑似手足口病病例的诊断、报告和留观患者的转运。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

采集工作,负责院内及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在手足口病暴发期间,负责辖区托幼及儿童集体人群的主动监测。

(二) 村防保员、个体开业诊所负责手足口病疑似病例的发现、报告和对病例按要求进行门诊登记,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手足口病的疫情处置工作及本村村民健康教育工作。

(三) 学校负责老师、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坚持晨检,按时报告。各校实行晨检、因病缺勤追查和零报告制度,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报告。报告时间为每天报告镇政府,报告晨检、因病缺勤追查情况。校长是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是晨检、因病缺勤追查的具体负责人。学校对全校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松懈、措施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出现疫情未及时上报和未采取措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手足口病防控的分级

根据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需要,将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分四级。

(一)一般(Ⅳ级):本镇未发现手足口病疫情,但相邻地区已发生手足口病疫情。

(二)较大(Ⅲ级):本镇有散发手足口病例疫情报告。

(三)重大(Ⅱ级):以下情况之一者,

1、本镇出现1例及以上手足口病重症病例;

2、1周内集体人群中出现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5例及以上的'手足口病患者;或集体人群中出现出现手足口病第2代病例的。

(四)特别重大(Ⅰ级):以下情况之一者,

1、本镇出现手足口病死亡病例;

2、1周内多点(2处或以上)集体人群中出现手足口病暴发事件。

四、病例诊断和疫情发布

卫生院、村卫生所及个体开业诊所无权向社会发布手足口病疫情信息,须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信息的应经县卫生局主管领导批准。

五、手足口病的分级确定和响应

按建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开展工作。

(一)一般(Ⅳ级)响应:

1、 密切关注手足口病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警、预测。

2、 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质准备。包括:制定应急预案,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处置小组,人员培训,演练,储备消杀药品,采样器材,必需的药品等。

3、卫生院、村卫生所及个体开业诊所开展常规疫情监测。

4、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群众防控手足口病知识水平。

(二)较大(Ⅲ级):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卫生院、村卫生所及个体开业诊所开展手足口病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等工作,幼儿园每日进行晨检,发现疑似患儿及时向卫生院报告。

2、配合县疾控中心对手足口病患者的采样和送检。

3、在流行季节对镇中心幼儿园开展主动监测,镇中心幼儿园为哨定监测点。

4、疫点根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开展消杀工作。

5、密切接触者由防保组开展医学观察并做好记录。

(三)重大(Ⅱ级):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手足口病应急监测,全镇实行手足口病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制度。

2、按照《宁南县卫生局手足口病防控方案》开展防控,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做好医学观察。

4、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疫情的消杀处置工作。

5、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6、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手足口病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7、全镇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开展晨检,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对发生聚集性病例(3例以上)的学校或幼儿园报请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学校或幼儿园停课等防控措施。

9、对各学校或幼儿园开展主动监测。

10、依法对餐饮业、食堂,生活饮用水、学校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特别重大(Ⅰ级):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院一层领导必须在岗带班,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2、按县人民政府要求,采取部分或全镇学校和幼儿园停课等防控措施。

六、预案的终止

Ⅰ级响应的终止:按县卫生局通知终止。

Ⅱ级响应的终止:手足口病患者预后良好,暴发疫点最后病例经7天后无二代病例,转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的终止:最后1例手足口病患者治愈,密切接触者经医学观察7天后,无新病例发现,转Ⅳ级响应。

七、保障措施

(一)、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卫生院对所有医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要求首诊医生都要掌握手足口病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等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和诊疗水平。

要严格诊断标准,注意鉴别诊断、科学合理诊断疑似手足口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成员要提高手足口病的防控能力,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能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组织人员,对各村村防保员及个体开业诊所、学校在不同阶段认真开展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疫情报告、门诊日志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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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存时间: 202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