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办法

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办法

为确保学校学生在校学习与生活的安全,杜绝任何大小安全事故,学校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各部门应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对老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一、对学生外出活动的管理办法。

1、家长接学生外出,必须经班主任签字同意,保安凭“放行条”(小学生)、“出入证”(中学生)放行。

2、任何学生都不得在没有家长监护的情况下单独外出。(周日中午,必须有学部德育主管亲自在学校大门值班)

3、原则上家长只能接走自己的孩子,不得带其他学生外出,受其他学生家长委托的要其家长亲笔委托信交班主任处保存,否则班主任不得发放“出入证”,如未执行,一经查实,追究班主任责任。

4、各部门要严格控制星期日老师带学生集体外出,以后老师带学生集体外出要有部门主任的签条,否则保安不予放行。

5、星期日下午,各学部要组织各种集体文体活动,由专人负责,吸引学生留校活动。

二、对学生外出活动的组织办法。

经学校同意的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特别强调安全纪律,明确安全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事宜,禁止学生攀爬、游泳等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行为,对违反安全纪律的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三、加强饮食卫生和疾病防治工作。

春季是各类传染性疾病多发季节,老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喝生水、不吃不卫生的食品,杜绝发生任何事故。外出活动期间,饮食要统一、集中管理,原则上不得在外就餐,对学生外出期间购买零食要严格禁止,防止“病从口入”。

四、强化安全责任。

各班班主任为学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凡班级学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违纪事件者,否决当月安全奖。由于防范不够出现重大事故以及处理不及时或造成较大影响的,否决当月浮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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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存时间: 2024-04-28